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2014年校考单录模式自主招生简章_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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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2014年校考单录模式自主招生简章
www.gx211.cn 2014-01-07

中国高校之窗

(四)录取规则

1、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实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学校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体检合格。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3、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4、如某专业类别报考人数少于相应招生计划数的150%,则按照报考人数的70%执行自主招生计划数(以计划数为上限),计划不足部分转入浙江省普通高校相应批次招生。

5、学院将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分别按照普高生和中职生两类招生对象录取。按专业的实际招生计划数在符合录取资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划定录取分数线,确定拟录取名单。

第一类:普高生(文、理科)

总分=文化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素质特长项目加分

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换算如下表:

第二类:中职生

总分=文化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素质特长项目加分

6、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综合素质测试分数排序,综合素质测试分数仍相同时按文化考试分数排序,文化考试分数仍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科顺序排列为语文、数学、英语。若仍相同,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优先录取。

7、经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自主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我院网站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办理录取手续。

8、凡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当年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入学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未被录取的则可参加六月份的普通高校或高职单考单招招生统一考试,不影响正常录取。

四、素质特长项目加分认定

为鼓励考生全面发展,在高中阶段,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素质特长项目中赋予一定分值,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赋分条件的,同类项赋分只取高分项;不同类项可累计赋分,每位考生累计赋分最高分值不超过50分。

素质特长项目需经相关部门认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有效,素质项目加分考生名单及分值将在学院招生网公示3个工作日。

五、实施进程安排

六、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

1、自主招生工作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2、招生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章程》的要求,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自主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3、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院监察审计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综合素质测试形式为面试的,全程录像或录音。

4、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提交报考申请,如有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报名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资格;已录取的若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5、其他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6、监察审计处监督电话:0571-83864106

七、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信息网:http://www.zjtongji.edu.cn:8080/zs_index.php

咨询地址: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处(浙江省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邮编311231)

咨询电话:0571-83863688 83863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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