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科目
1.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
无须参加本院考试,采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上海市美术类统考成绩。
2.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齐的应届高中生及三校生:
|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 入学测试 | 3月1日(星期六)上午8:30—10:00 | 嘉行公路851号 |
| 素描 | 3月1日(星期六)上午10:30—12:30 | |
| 色彩 | 3月1日(星期六)下午13:30—16:00 | |
| 面试 | 3月上旬 | 见面试通知单 |
说明:考试时间如有变动,以准考证为准。
七、录取原则
1、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
⑴、考生必须具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和信息科技等10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A、B、C、D、F折成固定对应的分数:A=100分;B=90分;C=75分;D=60分;F=40分。
⑵、考生须参加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并取得合格证。
⑶、根据上海市教委规定,合成总分=10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对应分合计总分×45%+技能测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为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考生按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合成总分相同则先按技能测试成绩择优录取;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再按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顺序依次比较学业水平考试单科成绩(对应分)择优录取。
2、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齐的应届高中生及三校生
⑴、根据上海市教委规定,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需参加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入学测试。并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素描、色彩)及面试,否则不得录取。入学测试成绩满分为150分;校考成绩满分为150分(素描、色彩满分分别为150分,各按50%计入校考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⑵、合成总分=按文化测试成绩×30%+校考成绩(素描成绩×50%+色彩成绩×50%)×70%。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入学测试成绩与校考成绩合成总分及单科成绩的要求划定资格线,所有资格线上的考生参加面试。
(3)、录取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面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素描、色彩、入学测试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含退役士兵)和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齐的应届高中生及三校生按各自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4、新生凭录取通知书于2014年8月下旬前往相关区(县)高招办领取档案,正式开学时统一交学院。
八、收费标准
学 费:10000元/年。
住宿费:1200元/年。
九、颁发证书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凭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2014年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依法自主招生工作日程
| 工作内容 | 时间 | |
| 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齐的应届高中生及三校生 |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 | |
| 考生网上报名 | 2月11—13日 | |
| 考生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 2月22日、23日 | |
| 文化测试 | 3月1日 | 无 |
| 专业测试 | 3月1日 | 无 |
| 面试 | 3月上旬 | 无 |
| 学院进行录取 | 3月中旬 | 4月中旬 |
| 公示拟录取名单(学校网络) | 3月17日-21日 | 4月19日-23日 |
| 发放录取通知书 | 3月22日(应届生) 4月10日(历届生) |
4月24日 |
| 新生报到 | 4月中旬 | |
| 录取新生进行通识教育 | 5、6月 | |
| 新生正式入学 | 9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