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办法
由学院组织考试。
(一)考试时间:4月13日上午8:30开始考试
(二)普通高中生源考生的考核与成绩计算方法
考核分文化基础知识测试、综合素质测试二个部分,即:考核总成绩=文化基础知识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300分。
1、文化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为考生的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按比例折算,满分为200分。
2、综合素质测试按文、理科分别采用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社会时事、思想品德、身心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常识性问题,满分100分。为做到公平公正,综合素质测试考生面试顺序号随机抽签决定。对考生的面试评分,由每个测评人员独立评分,统计工作人员在现场进行成绩统计,统计方法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得到的平均值是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现场向考生本人公布面试成绩。
(三)中职对口生源考生的考核与成绩计算方法
考核分文化基础知识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二个部分,即:考核总成绩=文化基础知识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为300分。
1、文化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职业素养,满分为200分。职业技能测试内容为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职业技能测试免试并按满分计(职业资格证书带原件现场提交确认)。
2、两项测试均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为做到公平公正,考生面试顺序号随机抽签决定。面试评分,由每个测评人员独立评分,统计工作人员在现场进行成绩统计,统计方法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得到的平均值是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现场向考生本人公布面试成绩。
第六章 录取规则
在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学院在自主招生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1、依据学生考核总成绩,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参加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获得名次的加30分,参加省级职业技能大赛获得名次的加20分,参加市级职业技能大赛获得名次的加10分。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技能测试免试。
3、参加本科院校考试但未被本科院校录取并报考我院的考生,可持对方院校考试成绩,经我院审核后,酌情加10分或20分。
4、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
5、4月14日左右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我院网站上公示。5月10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5月30日前寄发录取通知书。
6、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凡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七章 计划调整
根据我院各专业报考人数,可进行院校之间计划调整。如果我院自主招生计划未完成,可以将外校生源调整到我院,参加外校考试的考生,外校的考试成绩经我院审核,认可后直接录取;如果我院报考人数超过计划数,经考生本人同意未被我院录取的可将考生调整到其他院校录取。
第八章 招生监督
自主招生工作在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院自主招生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考生所在学校及考生本人应坚守“诚信”的原则,学校应坚持客观真实、公平、公开地审核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照皖招委〔2011〕4号文件《关于印发2011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第十条处理意见实施。
第九章 其他
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严格执行安徽省高校收费的标准和有关规定。文科专业学费为3500元/年,理科专业学费为3900元/年。住宿费为 800元/生/年(6人间),教材费按实际项目价格收取。
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学生奖学金制度。根据国家政策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第十章 附则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本章程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56-5283049 0556-5283080 0556-5283011
传真:0556-5283049 监督电话:0556-5283025
网址:http://www.aqvtc.cn/ 邮箱:aqzsjyc@163.com
通讯地址:安徽省安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柱山东路99号
安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编:246003
注:本章程为暂定,最终以省教育厅审核批复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