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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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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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志愿填报与考试

第十二条  招收2014年在河北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单招专业均不限制生源类别。

第十三条  志愿填报工作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进行,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负责做好单独考试招生的咨询工作。

第十四条  考试按照《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细则》执行。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第十五条  单独考试招生进行文化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英语,三科一张卷,总分180分,每科分值60分。命题内容依据《2014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大纲》命题。考试时间150分钟。

面试科目根据不同专业要求,聘请专家(包括部分行业企业专家)成立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专家组,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测试,总分180分。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时间根据考生人数可能适当延长或缩减。

第十六条  学院组织专家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进行评卷。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平、公正。

第五章  录取与报到

第十七条  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思想政治品德和体检合格的考生,按文化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遇到总分相同情况时,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八条  要求考生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晰。其他体检标准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二专业参照本意见和海事局行业标准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单独考试招生外语教学采用英语语种教学。

第二十条  单独考试招生专业除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二专业只招男生,其他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一条  已被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被其它高校录取。

第二十二条  已通过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和转入未列及的单招专业学习。

第二十三条  学院纪检部门直接参与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全过程,所有环节应该有纪检部门签字。在单独考试招生过程中,学院自觉接受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督导组的督导和检查。

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果在学院网站上公示,考生如有异议可在公示后五个工作日内与学生处联系。录取结果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第二十五条  新生按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2014年单独录取新生报到须知》上的要求到校报到。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复查。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上级有关规定和《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六章  学生待遇

第二十七条  单独考试招生学生在校期间享受与普通招生录取学生同等待遇。

第二十八条  单独考试招生学生修完全部学业,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由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具印颁发与普通招生录取学生相同的全国普通高校专科学历证书。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4年单独考试招生,若与上级政策有不符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11-87668163   0311-85323896

传真电话:0311-87668278

学院网址:http://www.hejtxy.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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