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其他事宜
1、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与高考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得再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不得调整专业,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2、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四川省的普通专科招生计划。
3、若录取过程中出现同分情况,则先依据文化考试成绩的高低,若文化相同,则依据能力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的高低;若文化成绩和能力测试或技能测试成绩均相同,则依据文化考试中按照语文、数学、和英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
4、录取过程中若出现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不平衡,学院按照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及计划类别。
5、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达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1、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被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时间安排
| 3月5 — 4 月3日 | 考生在学院招生网站单独招生专栏或到学院招生就业处进行单独招生考试报名。 |
| 4月4日 | 学院到省教育考试院核准考生基础信息。 |
| 4月5日 | 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拟参加学院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核对通过。 |
| 4月11日 | (截止时间17:30)公布名单内考生办理考试手续:资格审查;缴费;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 |
| 4月12日 | 上午:9:00~11:30,文化考试 下午:13:00~18:00,面试、技能测试 |
| 4月16日 | 考生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
| 4月16日—18 日 | 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持准考证到学院纪委登记查询,逾期不再办理。 |
| 4月19日 | 学院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普通高中类、对口高职类各专业成绩总分控制线。 |
| 4月19-26日 | 学院在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 |
| 4月28日 | 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备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
| 4月30日 | 发放录取通知书,具体发放时间以学院网上公布的时间为准。 |
十二、联系部门与方式
联系部门:达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通信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北外徐家坝路448号
邮政编码:635001
招生咨询电话及传真: 0818—2309358 2309691(兼传真)
纪检监督电话:0818—2309348
学院网址:http://www.dzvtc.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