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安排
1、2014年我院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实行统一命题、制卷、组考及阅卷和统分。
2、考试科目:文化基础考试分值为200分(其中:语文分值100分,数学分值100分),综合素质面试(综合测试主要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对学生的专业兴趣、职业取向、心理素质、个人爱好、文体特长及动手能力等方面进行考察)分值100分,考生考试总分值300分。
3、考试时间:4月20日
4、考试地点:文化基础考试及综合素质面试均在我院进行。
5、评卷:由我院组织专家参照《湖南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评卷规定》进行。
六、录取原则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湘教通【2014】47号《关于进一步扩大我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范围的通知》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1、录取分数线由我院自行划定,我院将根据考生文化基础知识考试与综合素质测试的成绩,择优确定单独招生的录取名单。
2、预录考生名单将在我院网站上公示一周,公示期间接到举报将及时核查并作出处理意见。预录取名单公示后如无疑议,学校确定正式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可登陆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查询自己的成绩和录取结果。或拨打我院招生咨询电话0731-22713079、22713066、22713033查询。
3、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和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进校后性质是完全一样的,仅仅是考试形式和时间不同。
4、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今年统一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不得转校学习,特殊情况下,考生可在我院单独招生专业范围内按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转专业。
5、4月30日前通过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报送我院单招考生成绩信息和拟录取考生信息。
6、5月5日前我院打印审核后的录取信息报表和单独招生录取情况报告一并交省考试院普招处备案。
7、奖学金:学院实施奖学金制度,具体奖学金类别、等级及金额可登陆我院学生工作处网页查询。学院对困难的学生给予勤工助学的机会。
七、其他
我院在把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信息公示并上报教育厅后,将于5月6日开始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31-22713079、22713066、22713033
传真:0731-22713079
联系人:邓老师闫老师李老师曾老师
通信地址:湖南职教大学城株洲市云龙示范区盘龙路88号
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412006
网址:www.hnyszy.com.cn
电子邮件:dxr0733@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