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选拔
学院采取面试的选拔模式。
(一)面试
1、面试为综合素质测试,满分100分。综合素质测试依据我院专业特点命题,主要考核学生综合素质。内容包括:知识面、专业兴趣、职业技能、沟通能力、动手能力等。
2、命题和组织实施
学院聘请相关专家和有丰富经验的教师组成命题组,在学院自主招生考试工作领导组和纪检监察组的领导和监督下,进行全封闭式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面试计分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10分钟/人。
4、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4月 11日下午14:00-18:00
面试地点:山西警官职业学院
(二)成绩核定
1、考生成绩由面试成绩组成。
2、其他加分按山西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相关规定执行。
七、录取
1、学院根据面试情况,划定各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2、专业确定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报专业不能录取,其他专业未满情况下,择优调剂录取。 具有体育、艺术等专业特长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备案。
4、学院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审批结果,寄发录取通知书。
5、录取数据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6、已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山西省2014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
八、新生待遇
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证发放等方面均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
九、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思想政治品德和文化课及身体健康状况复查。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上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
十、监督机制及违规处理
1、为保证自主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院自主招生纪检组将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举报电话: 0351—2677927 举报信箱: 设在综合楼
2、自主招生有关信息及时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3、凡在自主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第18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