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警官职业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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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警官职业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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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照顾政策加分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5分计算:

少数民族考生(以户口簿、身份证为准);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各市级技能(创新)比赛获前六名者,其中报考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考生如在计算机类比赛获前六名者加10分。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10分计算: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限获市级以上表彰见义勇为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称号;省级技能(创新)比赛获前六名者,其中报考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考生如在计算机类比赛获前六名者加15分。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20分计算:

国家级技能(创新)比赛获前六名者。

4.考生如同一性质获奖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按其所获得的最高奖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十一、录取办法

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文件规定,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按1:1比例择优录取。

录取期间如出现某专业志愿填报生源不足或超额的情况,本着保护考生利益、争取对已参加入学测试的考生尽最大限度录取的原则,在保证总计划不变的情况下,学院将在招生计划之间进行合理调剂,再依据学院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十二、时间安排

(一)2014年3月19日(9:00)—4月15日(17:00),登陆安徽警官职业学院网站,网上报名。

(二)2014年4月17日前,安徽警官职业学院网站公布参加自主招生测试考生名单等信息。

(三)2014年4月19日8:30-17:00,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至安徽警官职业学院西区进行现场确认,审核通过后,领取准考证。

(四)2014年4月20日上午9:00-11:30,在安徽警官职业学院西区组织考生进行自主招生测试。

(五)2014年4月30日前,公布拟录取名单,并在安徽警官职业学院网站上公示一周。

(六)2014年5月10日前,完成录取工作,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并在学院网站公布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寄发时间另行通知。

十三、违规处理

考生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对在自主招生考试中被认定为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作弊等违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四、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费。

十五、联系方式

自主招生办公室:院学生处

咨询电话:0551-62233386,62233692 

传    真:0551-62233386

地    址:合肥市清溪路78号安徽警官职业学院西区

网    址:www.ahjgxy.com

十六、其他

1.学院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由纪检监察部门对自主招生工作全程监督,考生及家长如发现自主招生工作中存在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或徇私舞弊行为的,可以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纪检监督电话:0551-62233328,62233329,也可向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部门举报。

2.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录取;新生入学后不可以调整专业。

3.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

4.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5.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金盾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等,最高奖学金达8000元/年。家庭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

6.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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