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卫生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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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卫生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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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费(元/年)
630201 护理 3 4800
护理(妇幼保健) 3 4800
护理(社区护理) 3 4800
护理(涉外护理) 3 4800
630301 药学 3 4800
630401 医学检验技术 3 4800
630405 康复治疗技术 3 4800
630406 口腔医学技术 3 4800
630407 医学营养 3 4800
530304 中药制药技术 3 4800
630408 医疗美容技术 3 4800
630410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 3 4800
530403 药品经营与管理 3 4800
630403 医学影像技术 3 4800
630503 公共卫生管理 3 4800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校采取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及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措施,帮助经济上有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六、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为120%之内(辽宁省的调档比例按100%执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我院2014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考生,按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5、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当考生总分相同时,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中职升高职录取,按照辽宁省招生录取原则录取。如果专业成绩相同,按照文化课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72813572  72216820

传真:024—72813572

通信地址:辽宁省铁岭市凡河新区钟山路21号

邮政编码:112008

网址:www.lntlhc.com

E-Mail:2813572nqs@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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