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民生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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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民生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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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录取原则: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学院根据各省(直辖市)招办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考生报考数及招生计划数,确定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调档比例按各省(直辖市)招办相关政策执行。

(2)学院严格按照各省(直辖市)招办规定的录取办法和录取批次录取。

(3)学院按照分数优先和志愿优先相结合的原则录取。

(4)学院充分尊重考生志愿。对预录取考生,按综合测评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若考生所报专业已录取满额,填报有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

(5)凡报考学院的符合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规定的加分(降分)条件、经省(直辖市)招办批准投档的考生,学院对考生的加分(降分)予以认可,并择优录取。

(6)学院各专业均不限男女比例,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7)学院各专业录取时,除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外,其他专业均不限制外语语种。

(8)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涉外旅游专业均要求:五官端正、无畸形残缺、无传染病、无口吃、无重听。

(9)报考学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要求。

(10)录取时原则上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分。

(11)学院录取考生结果的公布渠道为考生所在省(直辖市)招办,考生亦可在学院网站中查询。

(12)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受非一志愿考生,不设志愿、专业极差。

15.入学资格:按照教育部规定,新生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其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高考录取弄虚作假的学生,学院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6.收费标准:学院严格执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

学费:文理科各专业7500-10000元/年.人。

住宿费:学生公寓1000元/年.人。

学院退费管理办法:学生退(转)学退费,按渝价【2005】487号文件规定执行。

具体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直辖市)招办公布的招考信息。

17.奖贷学金和贫困资助管理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贷、勤体系,对于统招学生设有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分为一等助学金每人每年4000元、二等助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三等助学金每人每年2000元)等,并在校内设有勤工俭学岗位;学院另专门设有学院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奖励品学兼优、表现优异的学生。同时,凡被学院录取的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可贷款6000元,一次性申请可贷款三年,分年发放)。

18.学历证书:学院统招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重庆民生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19.声明:为防止考生及家长上当受骗,有关招生相关问题,请直接与学院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院概不负责。为了维护考生利益,录取期间请保持电话畅通,方便学院及时和考生沟通。

20.监督机制:重庆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检查学院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完成情况。

21.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401520

联系人员:叶云凯  徐春桥  高万权  王帅  侯志钢  秦雪莲

办公电话:023-42467740   023-42462856(兼传真)   023-42860503

学院网址:www.cqms.edu.cn

咨询QQ: 1348172948   2259569860   1473155193   1513565045

新浪官方微博:http://weibo.com/678139689

22.招生章程的解释:本招生章程适用于重庆民生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全国统招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由重庆民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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