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江苏省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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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江苏省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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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统招批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江苏招生代码:1311)

1.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按照“学校负责、省招委会监督”的原则,坚持以文化考试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门类为美术类,专业考试形式为省统考。

3.艺术类专业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4.艺术类专业录取遵循“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考生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需达到江苏省艺术专科最低控制线,对进档考生依次按总分(专业分与文化分之和)、文化分、专业分的顺序排序,择优录取。

5.艺术类专业对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6.对男女生比例不作要求,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六、收费标准

1.学费:文科类专业4700元/年·生、理科类专业5100元/年·生、工科类专业5300元/年·生、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生。专业类别的划分按江苏省财政厅的规定执行,详情可查阅江苏招生考试报(计划专刊下册)。

2.住宿费:A类1400元/年、B类1200元/年、C类700元/年。

七、其他

1. 需要说明的问题:

(1)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我院学生工作处联系,办理相关手续。未及时报到并且没有履行相关请假或休学手续的新生,学院将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入学注册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规定对考生的体格和入学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不符合相应专业要求的身体健康条件者,将调整到其他专业。

(3)学院“奖、贷、助、免、补”助学体系完备,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学院单项奖学金等奖学措施和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特困补助、勤工助学、订单企业与合作共建单位提供助学款等多项助学措施,帮助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

(4)学院积极为学生继续深造创造条件,鼓励学生通过“专转本”、“专接本”等形式进入本科院校学习。学院与南京财经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扬州大学、南京艺术学院等本科院校开辟了专本对接通道,设有上海交通大学南通远程学习中心,学生在校期间即可参加本科的学习。

2. 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0513-85960868(兼传真)、0513-85960968

学校网址:www.ntsc.edu.cn

E-mail:zhaosheng@ntsc.edu.cn 

邮政编码:226010

3. 考生录取结果可通过我院网站查询。

4. 本章程自江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由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二0一四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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