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商贸职业学院2014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福建、广东)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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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商贸职业学院2014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福建、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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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录取规则:

1. 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省的招生政策,对考生的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2. 对进档考生以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平行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经录满,则根据填报志愿的顺序,录取其它志愿专业。对所填志愿已经录满而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 对符合各省规定的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作为录取依据。

五、新生入学:

1. 根据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审定的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2. 考生凭我院录取通知书到毕业学校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及党、团组织关系材料,报到时移交给学院。如毕业学校统一寄送,则向学校索取有关证明材料。

3. 被我院录取的考生须按要求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而又无正当理由者取消入学资格。

4.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收费标准:

1. 学费:文科类专业4700元/年;工科类专业5300元/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专业类别按规定划分,详见各省《高招报考指南》计划表。

2. 住宿费:800-1500元/年。

七、奖助措施:

1. 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或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同时,学院还对表现优秀的学生发放多项校内奖学金,奖励面达50%以上。

2. 对家庭困难学生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提供国家助学金4000-2000元。学院还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优先推荐就业,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顺利就业。

3. 学院开通“新生绿色通道”,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有关规定可以在当地银行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每生每年可获得6000元助学贷款。

4. 在被我院普高统招录取并报到注册的新生中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各省文、理科在本二省控线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000元∕生。

八、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电话:0513-85679269、0513-85238198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江通路48号

邮编:226011

网址:www.ntgx.edu.cn

E-mail:ntsyzsjy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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