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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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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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六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七条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建筑设计技术专业不招收色盲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有美术基础的考生,应用外语相关专业因用人单位要求,请口齿不清、听力受限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文科类即经济管理系专业按5000元/年.人收费,其他专业按6000元/年.人收费。住宿费按宿舍条件实行不同收费:天河校区500-750元/年.人;从化校区4人房间1500元/年.人,6人房间按1000元/年.人收取。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学院设立奖学金制度,每学年评审一次,优秀学业奖分为三等,受奖面达30%,一等奖为1200元,二等奖为800元,三等奖为500元,学院还设学业进步奖和优秀学生素质奖。另外学校还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为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发放标准为2000元/人。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我院设有国家助学贷款,主要办理学生学费贷款,最高限额为6000元/年,符合规定者可以申请。另外学院还设有勤工助学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经济困难的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学生可以通过课余时间勤工俭学取得相应的劳动报酬,解决部分生活费用。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一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监审室

联系人:侯庆宪

监督电话:020-87993662

传真:020-87993662

电子邮箱:jss@gdsdxy.cn

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7993831、87993281、87993480、87993460

传真:020-87993831

电子邮箱:zsjyb@gdsdxy.cn

学校网址:http://www.gdsdxy.cn

招生网址:http://www.gdsdxy.cn/zsjyb/index.html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于2014年3月18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修订。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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