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常州大学坐落于经济发达、人文荟萃的江南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常州市。
学校建于1978年,2010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江苏工业学院正式更名。2011年,江苏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成功签署共建常州大学协议。历经三十五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成为一所以工学、理学、管理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以“产学研”结合为鲜明特色的普通高等院校。
二、招生组织机构与职责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学校学生工作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面、全过程监督。
三、招生计划
常州大学2014年计划面向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招收普通本科学生3340人,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为准,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考生也可登录常州大学网站(http://cdzs.cczu.edu.cn)查询或向我校招生部门索取招生简章。
四、对外语教学语种要求
我校本科教学中,所有专业都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教学中不为非英语语种考生单独开设非英语语种课程。不能按规定完成学业者,按学校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五、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各专业考生身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生入校后将进行复查,异常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