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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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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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七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工科类各专业每生每年5500元,文史、经济管理类各专业每生每年4500元。住宿费标准:一级学生公寓每生每年1200元,二级学生公寓每生每年750元。学校原则上按专业班级安排学生住宿。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八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生奖学金等。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学校积极帮助特困生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九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

联系人:卢志杰

监督电话:0668-2920095

传真:0668-2920626

电子邮箱: mzyjjjc@163.com

第三十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668-2920126、2920128

传真:0668-2920126

电子邮箱: mzyzjb@126.com

学校网址:http://www.mmvtc.cn

招生网址:http://www.mmvtc.cn/templet/zsw/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本校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适用于茂名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修订。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授权本校招生就业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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