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汕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大学库管理系统

潮汕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中国高校之窗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七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每生每年8200元(注:电子商务专业创业班每生每年88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1200元。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八条 潮汕职业技术学院的奖、助学等措施有:

(1)每年申请中央及广东省设立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3000元/人)和国家助学贷款(最高6000元/人/年)。

(2)申请广东潮人海外联谊会在学院设立“广东潮人海外联谊会潮汕学院贫困学生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度资助、奖励部分特困生和优秀学生(1000元/人/年)。

(3)申请广东顺丰速运(集团)有限公司在学院设立“潮汕职业技术学院-顺丰奖学金”,每年度资助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1000元/人/年)。

(4)凡第一次填报志愿时第一志愿填报我院录取并报到的学生给予一次性减免2000元/人。

(5)申请学院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的勤工助学工作岗位。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九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

监督电话:0663-2290568

传真:0663-2291567

电子邮箱:872493987@qq.com

第三十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663-2290558   2290588

传真:0663-2291567

电子邮箱:csxyzsb@21cn.com

学校网址:http://www.chaoshan.cn

招生网址:http://www.chaoshan.cn/zsb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院于2014年3月 18日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学院2014年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修订。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学院授权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中国高校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