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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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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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 艺术设计专业按15800元/人/学年收费,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专业按15000元/人/学年收费,市政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商务英语、报关与国际货运、市场营销、医药营销、国际贸易实务、会计专业按14000元/人/学年收费,其他专业按13000元/人/学年收费,另外:其他新增专业收费待定。住宿费为1200元/人/学年,空调房1500元/人/学年。以上收费标准以当年广东省物价局核定为准。

第八章 奖助学金

第三十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学生按规定享有国家优惠政策待遇,品学兼优者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学院奖学金,家庭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和助学贷款;同时,学院为家庭贫困学生提供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尽力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一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监审室。

联系人:葛启旭

监督电话:020-87418030

传真:020-87410788

电子邮箱:biaoye88@163.com

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7410218、87410318、87410368

传真:020-87410268

电子邮箱:zsb@gzkjxy.net

学校网址:http://www.gzkjxy.net

招生网址:http://zs.gzkjxy.net/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于2014年3月

18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修订。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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