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东华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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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东华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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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六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每生每年12500元,艺术类、建筑类每生每年13000元(以物价局批准文件为准)。住宿费:每生每年1400元。

第八章  资助学生的政策

第二十七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国家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学院设立奖学金制度。奖学金与每年评选“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挂钩。奖励给优秀的学生。

第二十九条 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可以安排在校内外进行勤工俭学活动。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   部门:广州东华职业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纪检监督办公室

联系人:曾桂兴,监督电话:020-87477635

传真:020-87475139转827

电子邮箱:zgxedu@163.com

第三十一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总机:020—87475139转808

招生办电话:020-87470138

传 真:020-87475139转880

电子邮箱:gzdh201103@126.com

学院网址:http://www.gzdhxy.com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广州东华职业学院于2014年3月19日由院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学院2014年度专科(高职)招生工作。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招生规定不一致的,则以国家和省的招生规定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院委托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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