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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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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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六条  我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服装设计专业15000元/年、鞋类与皮具设计专业15000元/年、工业设计专业15000元/年、艺术设计专业15000元/年;商务英语专业(中外学分互认项目)18800元/年;其余各专业学费标准:13000元/年。住宿费:6人间(有空调)每生每年1200元;4人间(有空调)每生每年1600元。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九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一)对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推荐参加“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选。

(二)对家庭经济困难,无法交纳学费的学生,学院协助办理助学贷款。学院推荐勤工俭学岗位,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监察室,录取期间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联系人:郑士览

监督电话:0769-83076818

电子邮箱:228495375@qq.com

第三十一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69--83076600、6606、6627、6693。

传    真:0769--83076600。

电子邮箱:cxxyzs123@126.com。

学院网址:http://www.gdcxxy.net。

招生网址:http://www.gdcxxy.net/zhaoshengjiuye/。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于2014年3月20日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2014年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修订。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委托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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