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警察学院与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签署合作协议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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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警察学院与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签署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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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学院与公安业务实战部门的交流,深化警学合作,7月8日下午,重庆警察学院与市局刑警总队举行了合作协议签订仪式。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刑警总队党委书记、总队长吴立勋,市局刑警总队党委副书记、政委潘立强,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吴钰鸿,刑警总队领导班子成员,学院在家院领导出席签约仪式。仪式由学院葛欣副政委主持。

会上,吴钰鸿院长与吴立勋委员签署了合作协议,并向吴立勋委员、潘立强政委颁发了学院客座教授聘书。吴钰鸿院长指出,深入推动“校局合作”,是进一步推进公安教育训练理论与实战的结合,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利益共享,良性互动的重要手段,是实施教、学、练、战一体化教学模式、构建“大教育、大培训”工作格局,培养高素质公安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学院将进一步强化合作意识,拓展合作领域,推动双方的合作实现新的发展。

吴立勋委员代表刑警总队就加强与学院的全方位合作,强调了三点意见。一是要突出重点,实现互利双赢。刑警总队要依托警院在理论研究和师资力量的优势,警院要依托刑警总队在实战方面的优势,共同开展科研合作。二是要注重实战效果,创造典型引路。要加强教育训练的需求调研,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突出实战应用。三是要强化保障措施,确保高效推进。要强化人、财、物、制度、工作措施等各项保障措施,建立合作联络办公室,确定具体合作项目,确定专人负责制,确保合作工作高效推进。

仪式结束后,双方围绕合作共建进行了座谈交流。学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民警代表参加了合作协议签订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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