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2016年知识产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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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2016年知识产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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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初试

1、准考证:2015年12月14日~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2、初试时间:2015年12月26日~27日,考生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科目:参见南京理工大学《201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六、复试

1、我校将在教育部公布复试分数线后,根据考生报考等情况确定本校复试线。

2、我校实行差额复试,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采取笔试和综合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复试内容包括思想品德考核、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测试、外语交流能力测试等,部分学院根据需要安排实验(实践)考核。复试笔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具体复试办法在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七、录取

1、我校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注重知识与能力考核并重,通过接收推免生、“985”等高校优秀考生调剂以及统一入学考试选拔多种方式录取优秀考生。

2、在招生计划内,我校综合考察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录取名单,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2016年6月发放。

3、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签订相应协议书。

八、学制、学费及奖助

1、我校知识产权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5年。

2、我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的规定,向硕士研究生收取学费,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

3、我校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三助”津贴、研究生困难补助、社会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多元奖助体系,保障学生的学习生活。详情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阅研究生奖助学金相关政策。

九、其他说明

1、我校招生目录中各学院的招生计划是根据2015年录取情况拟定的参考计划,包括了拟接收推免生计划。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接收推免生数、考生报考情况等进行适当调整。

2、同等学力考生在初试通过后,参加复试时需加试两门其报考专业本科的主干课程。如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将不予录取,加试科目见我校2016年硕士招生复试公告。

3、考生体检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4、考生如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

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5、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6、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十、联系方式

1、地 址与邮编

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 210094

2、研究生院

联系电话: 025-84303162 传 真: 025-8315498

Email:yjszs@mail.njust.edu.cn 研究生院网:http://gs.njust.edu.cn/

3、知识产权学院

联系电话:025-84303889 传真:025-84303386

Email: zly31288@126.comip

学院网站:http://ip.njust.edu.cn/s/68/t/508/main.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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