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_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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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www.gx211.cn 2015-11-04

中国高校之窗

(五)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类别 考试环节 考试科目 分值
编导类 笔试 综合知识及命题编写故事 120分
影视作品分析 100分
面试 自我介绍 10分
命题演讲、材料评析或命题创意 40分
回答考官提问 30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 笔试 普通话基础知识及其综合运用 50分
面试 形象气质与才艺展示 100分
语言能力与主持潜质 150分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编导类和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考试在湖南师范大学统一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编导类

考生凭《专业考试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6年1月8日报到缴费,其中长沙、株洲、湘潭、岳阳、娄底的考生统一在当日上午办理报到手续;衡阳、邵阳、常德、张家界、益阳、郴州、永州、怀化、自治州的考生统一在当日下午办理报到手续。报到地点为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考试时间为1月9日至12日,其中笔试时间统一安排如下:

(2)播音与主持艺术类

考生凭《专业考试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6年1月13日报到缴费,其中长沙、株洲、湘潭、岳阳、娄底的考生统一在上午办理报到手续;衡阳、邵阳、常德、张家界、益阳、郴州、永州、怀化、自治州的考生统一在下午办理报到手续。报到地点为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考试时间为1月14日至16日,其中笔试时间统一为16日上午8:30~9:30。

(六)表演类

1.考试项目及分值

身高与形象50分、专业技能220分、文艺常识30分,满分300分。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考生凭《专业考试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6年1月3日至4日到湖南艺术职业学院(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153号)报到缴费,考试时间为1月5日至10日。

(七)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书法临摹120分、书法创作120分、国画60分,满分300分。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考生凭《专业考试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6年1月9日到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1015号)报到缴费,1月10日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八)影视节目制作类、摄影摄像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科类 考试环节 考试科目 分值
影视节目制作类 笔试 综合知识及命题写作 100分
电视画面组合 100分
电视作品分析 100分
摄影摄像类 面试 自我介绍 10分
摄影作品分析 50分
回答考官提问 40分
笔试 综合知识及画面组合 100分
影视作品分析 100分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影视节目制作类和摄影摄像类专业考试在湖南艺术职业学院(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153号)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影视节目制作类

考生凭《专业考试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6年1月3日至4日报到缴费,考试(笔试)时间统一安排如下:

(2)摄影摄像类

考生凭《专业考试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6年1月3日至4日报到缴费,考试时间为1月6日至8日,其中笔试时间统一安排如下:

三、工作要求

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考点要精心准备、周密部署,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文件规定,确保组考工作顺利进行。

(一)切实加强考试组织管理工作。各考点要成立专业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落实组考工作方案;要选聘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廉洁自律、身体健康的同志担任主考、监考及其他相关工作,有直系亲属参考或自2015年7月以来参与相关专业考试辅导班工作、担任辅导课教师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与组考相关的工作;要加强考试过程和评分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每个考试环节按照规定执行到位;要加强考试服务工作,切实改善考试环境;要加强考试安全管理,加大考点装备建设,运用现代化管理技术和手段,对考生考试过程实行实时视频监控,全程记录考生考试情况。要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和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考试过程的各个环节中都能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处置,确保考试过程不发生任何安全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清理艺考培训活动,严禁工作人员、教职工尤其专业教师,单独、联合或委托举办高考艺术类应试培训、推广活动,严禁考点高校为各艺术类应试培训机构提供场所或设施,对上述行为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并对相关领导予以责任追究。

(二)切实加大对违规违纪现象的查处力度。要加强考生身份核查,杜绝代考、换卷等严重违规事件的发生;要加大考风考纪监察力度,在醒目位置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严厉查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要按照《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程序》(见附件1 )的规定做好对违规考生的处理,并在当场考试结束后,立即张榜公布考生违规事实公布栏(附件2);有关违规考生的记录表、名册(见附件3)、证据材料和公布栏缩印件,必须在考试结束后一天内报送我院监察与督查处。对于违规的考生、有关工作人员及高校考点,我院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处理。我院将建立艺术类统考考点退出机制,凡存在工作人员严重违规、考试管理混乱等违规行为的高校考点,视情节严重,坚决取消该校下一年度的考点资格。

(三)及时报送有关情况和数据。考试结束之后,各考点要及时向我院报送考试有关情况(含报到情况、组考情况)。各类专业考试成绩由考点(评卷点)将数据光盘(一式两份)于考试结束后两天内送达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

附件:

1.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程序

2.考生违规事实公布栏(样式)

3.湖南省艺术类统考违规考生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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