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15年省外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课考试报考须知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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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2015年省外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课考试报考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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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点地址、乘车路线及咨询电话

1.哈尔滨华德学院(美术类考点)

考点地址: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5号

乘车路线:(1)哈尔滨火车站出站后右转,沿铁路街前行400米至551路公交车站,乘车至学院路下车,沿学院路向西步行800米左右到达学校;(2)在哈尔滨火车站出口左前方龙门大厦楼下,乘74路或14路公交车到松花江公路大桥下车,在河洲街转乘213路公交车至华德学院站下车。

咨询电话:0451-88128888

2.黑龙江东方学院(非美术类考点)

考点地址: 哈尔滨市平房区哈南十九路1号。

乘车路线:(1)哈尔滨火车站乘338路、343路公交车至平房火车站下车,转乘361路公交车至东方学院下车;(2)在哈尔滨西站乘220路公交车在南城首府下车,转乘361路公交车至东方学院下车;(3)地铁1号线在哈南站下车,2号出口乘343路或220路公交车分别在平房火车站和南城首府下车,转乘361路公交车至东方学院下车。(4)市区内乘68路、104路、114路公交车在糖业研究所下车,转乘343路或220路公交车分别在平房火车站和南城首府下车,转乘361路公交车至东方学院下车。

考生在网报期间如有疑问,每天8:30-20:30可拨打咨询电话:(0451)87080102、87080103、87080104、87080105、87080106、87080107、87080108、87080109、87505389、87505390。

有关院校招生的具体问题,请登陆所报院校招生网站或拨打院校招生咨询电话咨询。

五、美术类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拿到准考证后需认真查看《准考证》上标注的考试地点、考试时间和其他注意事项,并按规定的时间,在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2.考生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省统考证参加考试,考生领取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填写相关信息。

3.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在考前50分钟到考点查看本人所在考场的具体位置。在开考前40分钟,考生到考场所在教学楼门前集合,由监考教师带队进入考场。考生因未按时到达上述地点而延误考试时间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4.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开考60分钟后,考生可以交卷离开考场。

5.考生参加考试,考场只提供一个单人靠背椅,其余考试用品自备。除画具等考试用品外,不得携带任何书刊、图片、报纸、画册、资料、通讯工具等进入考场。

6.考生进入考场后,要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随意谈笑、不左顾右盼、不打手势、不做暗号、不得互相交换试卷、不得撕毁试卷、不得在试卷纸上做任何标记。不得故意扰乱考试秩序、不得妨碍考试工作人员正常工作。

7.考生领取试卷后,应按要求在试卷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校考准考证号等考生信息。考生信息填写错误或涂改的,应重新换发试卷(费用自理),原试卷收回。考生不得在未填写信息的试卷上答题。考生信息全部填写完成,经反复检查无误,按院校要求密封。

8.考生进入考场后要注意保持考场清洁卫生。素描考试时应将铅笔沫用废纸包好,不要撒在地面上;色彩考试要自备抹布擦拭水彩废液,不要将废液泼甩在地面或墙壁上,以免污染考场。

9.在考试期间,原则上不准考生上厕所,特殊情况除外。如需上厕所或换水,需向监考教师报告,由监考教师安排。每次只允许1名考生进出考场。

10.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服从监考教师的管理,主动配合监考教师完成证件核对、试卷发放及考场秩序管理工作。考试期间考生不得向监考教师询问与考试内容相关问题。如遇试卷纸破损有碍作画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11.考试结束信息发布后,考生应立即停笔,按顺序交卷。交卷时持三证,在交卷确认表签名,经监考教师核对无误方可离开考场。

12.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笑、议论或进行其它扰乱考场秩序的行为。

1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考生如在考试过程中有各种违规行为,均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六、非美术类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需按《2015年省外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课考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登陆黑龙江东方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考试的具体时间和考场位置,凭《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顺序参加考试。若准考证损坏、污涂视为无效。考生应注意考点所安排的声乐、器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表演等科目的面试和笔试考试地点及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2.除钢琴以外,考生自备其他随身乐器、伴奏带(光盘)及表演服装、道具等。

3.考生须于每科考试前30分钟到达考点,声乐、器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表演等科目考试要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按规定时间和顺序到指定考场、指定位置参加考试或候考。考试时,将准考证交考场工作人员。

4.笔试时,按招生院校规定时间进退考场。考生进入考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放在答题桌的左上角,以备监考核查。考生在答题前须首先在试卷指定位置填写准考证号和姓名。

5.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务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否则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6. 考生不得将任何通讯工具带入考场,不准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不准在笔试课试卷上做与答题无关的标记,不准夹带任何资料,不准偷看、抄袭他人试卷,不准互换试卷作答。参加面试课考试的考生,进入考场后不准说与考试内容无关的话语,不准以任何方式与评委进行无语沟通。凡有以上行为者,视为考场违纪,将按教育部规定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7.考生在每科考试结束时,须在考场登记表上签字后方可离开考场,以证明自己参加了该科考试。考试结束后不得在考场附近交谈或逗留。

附:2015年省外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课考试信息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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