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及做好单独招生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黑教法[2014 ]13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学院以单独招生工作为契机,探索多元化招生方式,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社会监督的原则,采取笔试和综合素质测试(面试)评价方式,强化考生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努力提高生源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院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保障
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策单独招生中的重大问题,并指导全面工作。
组 长:孟凡龙 许淑云
副组长:贺守富 刘景波 李洪亮 李永林
成 员:张 文、王慧军、聂爱林、孙冀红、李敬华、刘 冲、王建军、吕秀丽、于海涛、于淑霞、许景润、李秀梅、王云庆、叶晓秋
领导小组下设单独招生总协调机构:
总协调人:李永林
成 员:王慧军、聂爱林、孙冀红、李敬华、刘 冲、王建军、叶晓秋
为了明确任务,便于顺利开展工作,学院组建招生录取、命题考务、安全保卫、纪检监察、财务管理、后勤保障、网络维护七个工作组。
(一)招生录取组:负责人 王慧军(招生就业处)
1、单独招生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
2、向教育厅申请单独招生计划。
3、制定招生简章和有关要求,开展招生宣传及咨询工作。
4、组织考生报名,审核考生资格。
5、制定单独招生章程,并向社会公布章程内容。
6、通过学院网络平台向社会发布考生成绩。
7、负责考生录取备案、发放录取通知书及入学须知。
8、试后试卷保管(保存半年以上),申诉考生试卷查询。
9、其他单独招生相关工作。
(二)命题考务组:负责人 聂爱林(教务处)
1、确定考试大纲、单独招生专业及专业计划数。
2、笔试试题和综合素质测试(面试)试题命题、印刷及期间试卷保管。
3、监考教师培训。
4、考场编排和考务管理。
5、试卷阅卷和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统计。
6、其他与单独招生相关工作。
(三)安全保卫组:负责人 刘冲(保卫处)
1、试卷命制、传递、保管安全。
2、考生报名、考(测)试期间校园秩序维护,考场周边车辆通行引导与管理。
3、其他与单独招生相关安全工作。
(四)纪检监察组:负责人 孙冀红(纪检监察处)
1、负责命题、考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
2、接待考生、家长来信来访。
3、设立快捷、通畅申诉渠道,公布申诉电话。
4、妥善处理考生和家长反映的相关问题。
5、对违反工作纪律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及相关工作。
6、其他与单独招生相关工作。
(五)财务管理组:负责人 李敬华(计财处)
1、相关费用审批、单独招生考(测)费收缴、各项费用收支等财务工作。
2、其他与单独招生相关工作。
(六)后勤保障组:负责人 王建军(总务处)
1、考试、录取期间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2、其他与单独招生相关工作。
(七)网络维护组:负责人 叶晓秋(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1、招生宣传、考生报名、信息发布期间网络维护工作。
2、其他与单独招生相关工作。
各组有责任对参与单独招生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管理,确保单独招生工作正常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