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15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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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15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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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录取办法

1.志愿填报

入围考生必须参加2015年高考二类科目组的考试。录取批次安排在理科第二批提前录取,志愿填报纳入我省普通高校第二批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本章程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文理不得跨科填报。

2.成绩核算

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不含模块分)×50%”计算。

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不计分,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

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参考其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顺序录取。

4.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5.“三位一体”招生录取的学生与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同样享受学习、生活、毕业证书以及就业推荐等国家规定的一切待遇。

七、时间安排(具体以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的时间为准)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3月1日-16日16:00;

2.材料邮寄时间:从网上报名时起至3月16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3.书面评审结果查询时间:3月23日起;

4.测试时间:3月28日-29日;

5.综合素质测试结果查询:综合测试结束一周后,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查询。

八、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并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需缴纳报考费,标准为110元/人。

九、监督机制

1.学校选拔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择优录取。选拔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71-86929017。

2.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3.本章程由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583号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18。

联系电话:0571-86929123;

电子邮箱:zsb@zjweu.edu.cn

招生主页:http://zjc.zjweu.edu.cn/zhaosheng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主页:http://www.zjwe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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