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相关事宜
1.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已被我校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2015年6月的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普通高考。
2.单独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3.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我校单独招生网站,相关信息学校将及时通过该网站发布。
4.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5年招生政策为准。
十三、本章程由南通职业大学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南通市青年东路139号
邮政编码:226007联系人:李老师、杨老师
招办咨询电话:0513—81050716、81050718
咨询QQ:1453339302传真:0513—81050716
学校网址:http://www.ntvu.edu.cn
学校位置:学校位于南通市区南通大饭店东500米、南通市公安局西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