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考试科目:
影视剧表演方向考试科目
初试科目:
1) 台词(朗诵或语言艺术展示);
2) 声乐(唱歌);
3) 形体(舞蹈、武术、体操均可)。
复试科目:
1) 声乐台词复试;
2) 表演(命题小品)。
三试科目:
表演综合会试。
五、录取规则
1、同济大学根据专业校考情况确定专业校考合格考生名单并发给校考合格证,专业校考合格考生的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所参加高考省份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所参加高考省份高招办划定的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批次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才有资格进入同济大学录取程序。
2、同济大学按考生的专业校考成绩和高考投档成绩计算合成分[合成分=(专业校考成绩/专业校考满分)×400+(高考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满分)×600],文理科考生一起按照合成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合成分相同考生以专业校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校考成绩、高考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4、同济大学以第一学校志愿招生录取,当第一学校志愿考生生源不满招生计划数时,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考生,余下招生计划补录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
六、联系电话
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5982643、65983643、65981523
艺术与传媒学院联系电话:021-65983947
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21-65980710
七、其他
本简章解释权属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
以同济大学正式公布的2015年招生章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