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志愿填报
具有2015年普通高考考生号的考生可填报二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志愿,具有中职毕业生升学考试考生号的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学校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当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录取到第二专业志愿,依次类推。
四、自主招生时间安排
1.考生资格确认
考生于2015年3月28-29日,持由高考报名点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含有考生号的考生报名信息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相关材料原件(包括符合加分照顾政策的相关证件、材料;应历届高中毕业生须携带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单等)到淮南联合大学招生办公室审核。
2.考生领取准考证、参加测试
考生于2015年4月2-3日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和考试须知,4月4日参加测试。
3.预录取结果公布时间
2015年4月10日在淮南联合大学校园网上公示(三天)预录取名单。
4.考生确定录取院校
报考多所院校并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需在4月27-29日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每位考生只能在拟录取院校中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逾期未上网确认的,按招生院校上报省考试院预录取时间先后顺序录取备案。只被一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无须上网确认。
5.公示录取结果
由省招生考试院下发学校实际录取考生名单,2015年5月初在淮南联合大学校园网上予以公布。
第七章 加分政策
1.教育部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安徽省教育厅举办的全省中职学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报考相同专业大类的专业,免试入学。
2.2015年1月1日前三年内参加省级以上田径、乒乓球、篮球、足球、武术、羽毛球、健美操比赛获得前六名或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加5分;
3.退伍军人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加5分;
4.2015年1月1日前三年内获得国家认定核发的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加5分。
考生同时满足以上多项加分条件时,只按其中最高一项加分。
符合免试及加分条件的考生,必须具有原始证书(含复印件)并交验原始材料,学校将于2015年3月30日-4月1日在校园网上公示,一旦有造假情况,核实后立即取消被录取资格。
第八章 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相同时,以学业水平(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优先录取。
2.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3.录取时,不同专业之间、相同专业不同类别之间,招生计划数可根据考生填报情况进行调剂。
4.按省教育厅规定,经考生完成确认手续后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入学后第一学期专业不允许进行调整。
第九章 招生监督
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主动接受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校纪委负责对自主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同时负责考生及家长在考试录取过程中的各种申诉,并及时在学校校园网上通报处理结果;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对考生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纪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
第十章 其他
学费按省物价局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住宿费按住宿条件不同,分别为800或1000元/学年。
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与普招新生学籍待遇相同。
学校已建立了完善的学生奖助学金制度,根据国家政策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
第十一章 附则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各省相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本章程由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