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城市职业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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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城市职业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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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附加分项目

1.专业技能测试免试条件:

(1)已取得国家中级(二级)及以上各专业职业资格证书者;

(2)获市级职业技能竞赛三等奖者。

符合专业技能免试条件者,专业技能考核成绩按满分计算。

2.加分条件

(1) 获省级优秀学生表彰者,可在考生自主招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30分

(2)获市级优秀学生表彰者,可在考生自主招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20分。

(五)成绩计算

考生考核总成绩=综合文化知识考试成绩×5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50%+附加分

九、录取规则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3.录取新生助产专业只招女生,其他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4.录取方法

中职毕业考生、高中毕业考生考核总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数划定进档分数线。对于进档的考生根据考核总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高中毕业生按综合素质测试、文化基础测试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中职毕业生按专业技能测试、文化基础测试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较高者优先录取。

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十、时间安排

1.2015年1月10日前,上报自主招生工作方案、自主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

2.2015年2月26日--4月9日,考生本人到我院现场报名。

3.2015年4月10日,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到我院卫校校区学生处办公室领取自主招生考试准考证。

4.2015年4月11日,到我院卫校校区进行综合文化知识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并经监考老师确认身份后方可进入考场。考生除携带考试必需的黑水笔、圆珠笔或技能测试必备的物品等外,不得将手机等与考试答题无关的物品带进考场。

5.2015年4月9日前,学院网站上公示免试考生名单

6、2015年4月13日前,在学院网站公示考生考核总成绩

7、2015年4月16-18日,在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8、2015年4月20日前,上报预录取考生信息至省招生考试院。

9. 2015年4月27日-29日,被我校预录取的考生如同时被其他院校预录取,需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
每位考生只能在拟录取院校中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只被我校一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无须上网确认。

10、2015年5月10日前,学院将正式录取考生名单在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校园网公布。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十一、学费标准

严格按照安徽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费。

十二、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www.czcvz.net

招生电话:0550-2130396、2130397(卫校校区)

0550-6733346(凤阳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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