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大学库管理系统

华北电力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

中国高校之窗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华北电力大学2015年继续通过自主招生方式,在全国范围内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2015年我校自主招生人数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一、领导机构

华北电力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自主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二、招生形式

鉴于我校“一所大学、两地办学”的实际情况,考生应按华北电力大学和华北电力大学(保定)分别报名,北京校部和保定校区统一命题,在同一时间分别组织考试、分别选拔、分别录取,两地测试成绩不能互认、认定结果不能互认。

三、招生范围

面向全国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四、报名条件

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综合素质高,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报名:

1.高中阶段在某一学科领域有突出特长且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者。其中,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决赛一、二、三等奖及省级赛区一等奖,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以及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奖项的考生可优先获得面试资格;

2.高中阶段在科技创新、发明创造等方面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者;或者高中阶段拥有专利者(已受理但未正式取得专利证书的除外);

3.高中阶段具有其他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者。

五、招生专业及优惠政策

我校2015年自主招生专业名称、开设地点、名额分配及优惠政策如下表所示,考生最多只能报考两个专业。

录取优惠分值说明:“B0”表示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即可被录取;“B20”表示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上且不低于一本控制分数线即可被录取。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我校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六、选拔程序

1、材料初审

学校成立初审专家组对报名人申请材料(含网上报名材料和书面材料,缺一不可)进行审核,择优确定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并公示。

2、测试及入选名单确定

测试的形式: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笔试命题范围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笔试科目为理工类:数学、物理,文史类:语文、数学。学校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内容包括综合能力、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通过初审的考生不参加测试者视为放弃资格。

学校根据测试成绩(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按照考生报考专业并结合生源分布情况择优提出入选考生建议名单,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入选专业及录取优惠分值,经学校公示后报教育部审核,教育部审核通过后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七、志愿填报

1.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根据各省级招办的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表或志愿栏,且须将入选专业填报为第1专业志愿,否则视为放弃自主招生资格;

2.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志愿填报信息通过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校部或保定校区招生信息网进行确认。

中国高校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