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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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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的高校。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是教育部和五大能源企业集团公司、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建的高校。我校为进一步推进招生制度改革,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拔尖人才,经教育部批准,2015年继续开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

一、招生计划

文理科招生计划总数为200人,面向全国招生。

二、报名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均有资格报考:

1、高中阶段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上级别中学生学科竞赛(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化学)中获一、二、三等奖者。

2、高中阶段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化学任意一门课程单科学习成绩各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均位于年级前10%者。

3、高中阶段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相关学科的作品、论文且相关学科平时成绩优秀者。

4、高中阶段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者。

5、高中阶段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上级别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国家“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获得一、二、三等奖者。

注:以上各项均须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并且必须中学审核盖章,未盖章的证明材料一律无效。

三、报名方式及材料邮寄

1、考生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并打印申请表。

2、个人自荐:考生须将个人申请表、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用A4纸分别装订成册,使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材料,并在信封正面醒目位置注明“自主招生申请材料”字样。

邮政编码:266580

邮寄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西路66号

收件单位: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2-86981305、86983085

备注:

1、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均可实名推荐考生,并对提供推荐材料真实性负责。社会团体推荐材料须有社会团体法人签字和社会团体的公章。

2、中学或原毕业中学都必须对考生提交申请表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逐项认真审核,填写相关意见并签字盖章。如果我校在材料初审过程中发现考生的申请材料弄虚作假,

将取消该考生所在中学所有考生的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如果该考生属于他人实名推荐者, 我校将同时取消该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的推荐资格。

四、选拔程序

1、材料初审:我校将组织学科专家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核内容包括考生申请材料、推荐材料是否真实可信、相关材料是否能证明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考生学科特长与申请专业是否相匹配等,

从中选择优秀考生给予面试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分别在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upc.edu.cn/)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向社会公示。

2、选拔测试:初审通过的考生须到我校青岛校区参加面试,我校将根据考生的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由学科专家对考生进行面试,时间约10分钟。

3、资格认定:根据考生面试总成绩,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入选考生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如无异议,学校将入选考生数据库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五、填报志愿

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未采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第一志愿须填报我校;采用平行志愿的省份,须将我校填报为第一院校志愿;

单独设置自主招生批次志愿省份的考生,须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其他条件符合所报考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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