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相关文件精神,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我校2015年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以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在我校学科专业领域具有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一、领导机构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招生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书记、分管教学的副校长、纪委书记、纪委监察室和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人组成。
二、招生计划
我校自主招生计划控制在2015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
三、报名条件
根据我校学科专业特点及要求,共分为四个专业类别(见表1)。
表1北京化工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专业类别及其涵盖招生专业和对应考试科目
| 专业类别 | 包含专业 | 笔试科目 |
| 化工材料类 | 功能材料、生物工程、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医学工程、制药工程、能源化学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 | 数学+化学 |
| 理学类 | 数学类、电子科学与技术、应用化学、生物技术 | 数学+化学或数学+物理 |
| 机械信息类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安全工程、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类 | 数学+物理 |
| 经管文法类 | 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物流管理、法学、公共管理类、英语 | 语文+数学 |
自主招生的学生为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要求报名化工材料类、理学类、机械信息类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
2.高中阶段在科技创新、发明方面有突出表现并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或拥有专利者(已受理但未正式取得专利授权证书的除外);
3.高中阶段获得我校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设立的“北京化工大学青少年科技创新奖”者;
4.高中阶段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国家级科技类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过论文者。
要求报名经管文法类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在省级以上英语大赛奖项、作文大赛奖项、科技创新(社科类)等方面奖项;
2.高中阶段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国家级社科类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过论文者。
四、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2015年3月10日至2015年3月28日期间,考生登陆教育部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照网上填报说明,选择北京化工大学,进行网上报名。请务必妥善保存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备后续选拔各阶段查询结果之需。请考生结合自己学科特长,在我校四个专业组中慎重选择一类及相应4至6个专业报考(见表1),申请后不得变更。
2.书面报名:申请材料提倡简洁、朴素,一般采用A4纸黑白打印或者手写完成,确有必要采用彩色印制或其他形式表现的资料除外。考生登陆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申请表,经中学加盖公章后,在2015年3月28日之前(以发件日邮戳为准)快递至: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29。信封上请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字样(邮寄材料概不退还)。
3.学生本人须提出申请,学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均可以实名提供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凡是拟对报名考生进行推荐的,需要推荐人亲笔签名,并由推荐人邮寄,不得由考生邮寄,邮寄地址同本简章第四条第2项(邮寄材料概不退还)。
4.我校将在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中公布考生报名状态和书面报名材料接收情况,请考生在网上查询,确认报名是否成功。网上报名与书面报名缺一不可。凡网上和书面报名材料不全或两者所提供信息不符的,以及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和个人陈述的报名均将无法通过材料审核。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五、考核办法
1.我校成立由职能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实施自主招生考生的考核工作。我校自主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是,针对不同学科专业类别,进行分类报名、分类考核、分类认定资格、分类确定录取政策。
2.由专家评审组对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以下简称“初审”),初审结果将于2015年4月20日在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中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我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初审合格的考生务必在2015年4月22日至27日期间登陆教育部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用户名、密码与初始报名时相同)进行参加考试确认。未按时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和退出选拔程序。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按照考试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报到和参加考试。
3.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为3小时。考生按照报考的专业类别参加相关科目考试和资格认定(详见表1)。我校面试将对考生知识掌握和运用能力、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学术发展潜力五个方面进行测评。笔试和面试均没有考试大纲。
六、资格认定
在面试合格的基础上,我校以笔试成绩由高到底依次排序,同时参考考生面试成绩、学科获奖情况、考生生源分布情况、考生所报专业类别及所选专业分布情况确定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资格考生候选名单和录取政策,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批准后,分别在我校、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将获得自主招生资格。请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询考试结果,我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