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办法及安排
(一)考试科目及形式
1.夏季高考考生:
采取笔试的形式,所有考生使用同一份试题,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知识的综合,考试时间150分钟,分值为300分。
2.春季高考考生:
采取笔试的形式,同一专业使用一份试题,考试内容为该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考试时间150分钟,分值为300分。
3.学前教育专业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笔试与以上要求相同;面试测试内容为人文素养、艺术素养、教师职业道德知识等,面试时间每人10分钟,面试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不能录取到学前教育专业,如文化课达到我校录取资格线,按其第二志愿专业进行录取。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
4月12日9:30-12:00(笔试);13:30-17:00(教育类专业面试)。
2.考试地点:东营职业学院。
七、免试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具有单独招生资格的高等职业院校提出免试申请,资格审核通过后,可免试进入我省具有单独招生资格的高职院校对口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院校。
八、考生成绩确定
考生考试成绩均以原始分呈现,计入录取总分。
九、其他事项
1.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东营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
3.本章程由东营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4.本章程自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效。
十、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46—8060069,8060559,8060063,8060655。
2.联系人:尹凤川。
3.传真:0546-8060069。
4.邮政编码:257091。
5.网址:http://zs.dyxy.net
6.监督电话:0546-80606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