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录取办法
(一)考生录取成绩由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与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加分(照顾政策加分和专业技能加分)两部分组成。
(二)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文化课成绩+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三)录取原则:
(1)考生录取成绩由考试成绩和加分(照顾政策加分和专业技能加分)两部分组成;(2)根据考生录取成绩,分专业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并在我院网站进行公示;(3)录取照顾政策按我省教育厅、省招办2015年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审批通过后,录取名单按规定在我院公示,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照顾政策加分
(一)“照顾政策加分”适用于包括普通高中生源考生和各类中职生源考生在内的所有考生。
(二)符合国家政策照顾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在现场确认环节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将给予照顾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具体加分项目及标准以河南省教育厅、省招办公布内容为准。
(三)加分方法
在考生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与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的基础上,另行加分,加至满分300分为止。
八、专业技能加分
(一)“专业技能加分”仅适用于各类中职生源考生,不适用于普通高中生源考生。
(二)具有一定专业技能,并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本专业从业资格证书,由考生本人在现场确认环节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录取时将给予相应的专业技能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1.获得本专业初级工级别从业资格证书,加分分值为20分;
2.获得本专业中级工级别从业资格证书,加分分值为30分;
3.获得本专业高级工及以上级别从业资格证书,加分分值为40分。
(三)加分方法
在考生成绩基础上进行加分,加至满分300分为止。
九、毕业和就业
学生毕业时,达到毕业资格的,学院颁发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核发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并由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学校负责为学生推荐一到两个就业岗位。
十、奖、助、补、贷措施
(一)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辟入学“绿色通道”。
(二)奖、助学金(我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
(三)勤工俭学(给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四)国家助学贷款 (帮助学生按国家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五)应征入伍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
(六)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十一、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龙湖大学城祥云路。
邮政编码:451191
联系电话:
(0371)60987001 60987002 60987005 13073743618 13073743608
招生网址:http://www.hngm.cn
到校路线:
1.郑州火车站乘981路车(途经长途客运总站、郑州客运南站)至终点站下车向南600米,左转祥云路向东200米即到。
2.医学院站乘552路车,到河南工贸学院站下车即到。
3. 郑州银基、锦荣商贸城站乘567路车(途经十八里河站),到河南工贸学院站下车即到。
4. 自驾车从郑州西南绕城高速十八里河站出站,沿G107国道向南600米至祥云路左转向东200米路北即到。
5. 自驾车从郑州西南绕城高速与郑新快速通道互通式立交桥的轩辕故里站出站,沿郑新快速通道向南500米至祥云路右转向西3000米路北即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