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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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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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生对象:

1.参加当年高考报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

2.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五、录取规则

1.考试方式:文化考试+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注:普通高中毕业生8门课程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C等及以上的,不再进行文化课考试。

2、录取方式:根据两项成绩总分排序,结合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3.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录取。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4.根据黔招委[2015]2号文件要求,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或中职单报高职考试;未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或中职单报高职考试。

六、单独招生考试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3月1日—3月27日 考生网上报名:下载《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进行填报。网址:http:// zsjyb.gzeic.edu.cn/,报名表填好后发送电子邮件到学院招生就业办邮箱:dzxy@vip.163.com。
3月30日—4月3日 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名单和考试地点。
4月4日—4月5日 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加盖考生学校公章的报名表和身份证)到考试点考试。
4月10日 考试成绩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4月15日 确定录取名单上报省招生考试院

七、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收费。在校生根据评定,优秀学生可享受2000-8000元不等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等。学院还可以通过奖、贷、勤等方式帮助贫困生学生完成学业。

八、学历证书的颁发: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同时颁发经过技能鉴定合格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九、咨询与联系方式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855-8230888、8225034、8270136(传真)

学院网址:http://www.gzeic.com/

邮    箱:dzxy@vip.163.com

邮政编码:556000

十、学院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打印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招生录取专用章,经邮政寄送录取考生。

十一、严格遵守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单独招生的政策、纪律规定,对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单位及个人,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学院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二、附则

1. 本章程适用于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

2.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3. 本章程由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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