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报名选拔录取时间安排
(一)3月9日—3月31日考生网上报名:在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qnzy.net/zjb/zlxz/)下载《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自主选拔招生报名信息表》进行志愿填报。每位考生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各专业文理不限。将填写好的报名信息表发送电子邮件到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邮箱(qnzyzs@126.com)
(二)4月1日—4月5日在学院网站(http://www.qnzy.net/zjb/)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名单和考试地点。
(三)4月6日—4月10日考生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高中毕业生提供普通高中毕业生8门课程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材料,往届高中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到学院参加相关测试和选拔。
(四)4月13日在学院网站上公布预录名单。
(五)4月15日前将录取结果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及公示后,在学院网站(http://www.qnzy.net/zjb/)公布录取名单。
(六)5月20日前寄发录取通知书及相关入学报到资料。
七、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在校生根据评定,优秀学生可享受1500-8000元不等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等。学院还可以通过奖、贷、勤、减、免、补等方式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八、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的录取考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学院招生录取专用章和院长签章后,经邮政特快专递送达录取考生。
九、监督机制
(一)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纪委书记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纪检监察室主任为领导小组成员。对自主选拔招生报名、考试、录取等实施全程监督。
(二)自主选拔招生严格遵守和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招生政策和纪律规定,对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部门及个人,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学历证书的颁发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达到毕业要求的,发给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通过相关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的,同时发给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十一、其他
(一)本章程适用于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高职自主选拔招生工作。
(二)本章程由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咨询及监督方式
咨询电话:0854-8610606 传 真:0854-8610790
监督电话:0854-8610272
网 址:http://www.qnzy.net
邮政编码:558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