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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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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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初审

初审结果预计于 2015年4月底在报名系统中公布,并报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

对于按照报名要求提交有效报名资料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等三档,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优秀将在具有特别突出的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且综合素质优异的考生中产生。初审结果为通过的考生将参加我校组织的笔试,请考生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并及时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时完成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笔试资格。确认参加笔试的考生,需通过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开放时间请见报名网站公告。

3.笔试

我校笔试将于2015年6月11日在上海举行;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说明等详见报名系统中下载的准考证。

4.面试

初审结果优秀或笔试通过的考生将参加我校于2015年6月16、17日在上海举行的面试,入围面试的考生需通过报名系统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打印开放时间请见报名网站公告。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学科特长、学习与认知的能力、理想抱负与社会责任感等,由多位学科专家独立打分,综合评价。

5.优惠认定方法与认定结果的公布、确认和生效

我校依据面试成绩认定自主选拔人选,认定名单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网上报名系统公布,考生可登录查询,经考生网上确认的认定结果于6月22日前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备案后方可生效。

四、优惠政策

获得我校自主选拔认定资格的考生,在高考自主招生志愿中填报我校(上海交通大学或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具体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在高考录取时可以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1. A档:

初审“优秀”且通过我校自主招生面试的考生,可被认定为我校自主选拔“A档”人选,高考成绩不低于当地一本线,则按照公示专业予以录取。

2. B档:

初审“通过”且通过我校自主招生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被认定为我校自主选拔“B档”人选,高考成绩达到我校(上海交通大学或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在当地的模拟投档线下40分内(不低于一本线),则按照公示专业予以录取。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五、特别说明

1.我校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总招生计划的5%。

2.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3.高考体检不符合国家规定者,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调整至适合专业。

六、其他

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考生,由考生申请,我校审核批准后,资助部分交通费。(申请表格见附件下载)

本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最终录取结果均须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为确保此项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学校招生监察小组全程参与,同时接受社会监督,我校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21-34206217。

七、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新行政B楼333室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240 电话:021-34200000

传真:021-34207255 招生网站:http://zsb.sjtu.edu.cn

八、本简章解释权属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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