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提前批次专业体检和面试安排
第九条 我院《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烹饪工艺与营养(邮轮烹饪)》专业属于天津市高职自主招生提前批次录取。
第十条 体检安排:
1.报考《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烹饪工艺与营养(邮轮烹饪)》专业的考生需通过学院网站(www.tjmc.edu.cn)的招生网下载体检表并按要求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或当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并将体检结果经医院盖章后传真(022-28779996)或送至学院招生办公室。
2.考生可以从即日起至4月19日自主招生填报志愿截止前到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结果传真(022-28779996)或送至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以确认是否符合《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烹饪工艺与营养(邮轮烹饪)》专业报名资格,然后在填报志愿时报考以上专业志愿。
第十一条 专业批次设置和专业面试
报考提前批次《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烹饪工艺与营养(邮轮烹饪)》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面试(面试成绩不计入录取总成绩),面试合格(面试成绩大于等于60分)方有资格被学院录取。报考提前批次各专业的考生若未被录取,可继续参加自主招生普通批次录取。
第十二条 专业面试安排:
(1)面试报名时间2015年3月8日-4月2日
(2)面试报名方式:考生登陆学院招生网下载填写《天津海运职业学院自主 招生提前批专业面试报名登记表》,并将报名表传真至学院招生办公室(传真号022-28779996)或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箱
学院招生网网址:http://www1.tjmvi.cn/Enrolment/index_info.aspx
学院招办邮箱:tjhyzyxy@163.com
(3)面试时间:2015年4月4日上午9:00开始
(4)面试地点: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8号)
(5)面试当天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自主招生准考证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
(6)面试成绩将于2015年4月7日通过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 专业面试由我院自主组织实施,专业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大于等于60分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具体安排如下
| 报考专业 | 考试形式 | 考试内容 | 分值 |
| 航海技术 | 面试 | 英语口语 基本素质 |
英语能力30分 基本素质70分 |
| 轮机工程技术 | |||
| 国际邮轮乘务 | 形体 英语口语 基本素质 |
形体15分 英语口语30分 语言表达35分 专业知识20分 |
|
| 烹饪工艺与营养(邮轮烹饪) |
英语口语:自我介绍,简单对话。
基本素质问答:面试考官组将逐一对考生的语言表达、心理素质、兴趣爱好和专业基础等方面测试。专业面试考试大纲可到我院招生网下载,网址为:http://www1.tjmvi.cn/Enrolment/index_info.aspx。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五条 学院志愿录取以天津市自主招生志愿设置为原则,提前批次设一个院校志愿,普通批次设有两个顺序志愿,第一志愿设有6个平行院校志愿,第二志愿设有3个平行院校志愿。以自主招生总成绩和专业面试成绩为依据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按照高分到低分依据填报专业志愿情况顺序录取。考生成绩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则考虑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八条 2015年天津市高等学校自主招生加分政策按照本市规范和减少高考加分项目的实施方案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 考生可以在录取结束后登陆考试院招考网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第二十条 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开学后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凡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学院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七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二条 新生录取后,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如超过规定报到日期十五日内不报到且无正当理由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2015年天津海运职业学院自主招生新生报到须知》。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根据《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学生管理细则》、《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四条 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学生,由天津海运职业学院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5年天津海运职业学院自主招生工作。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经天津海运职业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七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学院网址:www.tjmc.edu.cn
E-mail:tjhyzyxy@163.com
咨询电话:(022)28779722、28779900、28779901
传真:(022)28779996
QQ在线咨询:800056408
咨询地点: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学院服务东长廊108室)。
公交线路: 1、天津站乘808路至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下车
2、中心公园乘629路至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下车
3、鼓楼乘652路至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下车
4、塘沽外滩乘131路至海河教育园区雅馨路天桥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