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服装工程类
| 考试时间 | 科目 | 备注 | |
| 4月25日 | 上午(8:30-10:30) | 语、数、外 | 文化水平免试考生除外 |
| 上午(11:00-12:00) | 专业理论考试(笔试) | ||
| 下午(1:30-2:30) | 专业技能测试(素描) | ||
| 下午(3:00-4:00) | 专业技能测试(制作) | ||
注: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顺延综合素质考试时间。
十、命题、考试组织与评卷
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在河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认真做好单独招生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1、命题:学院聘请外校专家和有丰富经验的教师组成专家组,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全封闭式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考试:加大监督处罚力度,对违规违纪的相关人员,严格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处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3、评卷:学院组织评卷小组,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组织实施。同时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平、公正。
4、成绩复查:考生4月29日可在我院招生信息网查询单招成绩,对于成绩有异议的,可于4月29日-30日向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办公室申请成绩复查。
十一、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思想政治、品德、文化水平、健康情况等方面的复查。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十二、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时间安排
| 时间 | 工作内容 |
| 4月10-14日10时 |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 |
| 4月16-4月20日 | 考生到河北省内农业银行任意营业网点缴纳考试费。 |
| 4月24日 | 考生到邢台职业技术学院领取准考证。 |
| 4月25-26日 | 参加考试。 |
| 4月29日 | 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成绩。 |
| 4月29-30日 | 考生对成绩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查。 |
| 5月13日前 | 录取数据上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录取结果。 |
| 9月初 | 入学报到。 |
十三、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河北省邢台市钢铁路552号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054035
联系电话:0319-2273053、2273677、2271766、2273028、2273670
固话免费咨询电话:16826018 传真电话:0319-2273053
联系人:王老师、邹老师、程老师 学院网址: http://www.xpc.edu.cn
咨询QQ号码:800071979
备注: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的招生信息网,因时间很紧,所有关于单独招生的信息都通过招生信息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