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录取原则和办法
(一)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招办的监督指导下,由我院单独组织实施。
(二)录取前先在我院网站公布考生测试成绩。面向58个贫困县的50%单招计划按照分数“一县一线,由高到低”先行录取;面向全省的50%单招计划按照分数由高到低录取;两种情况均不区分普高生和中职生,直到录取完成单招计划为止。如果该县计划在保证生源质量的情况下仍完不成计划数,可在该县所在市的其他贫困县范围内完成。
(三)我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网上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报甘肃省招办审核备案,审核通过的考生由甘肃省招办在录取名册上盖章生效,即为我院2015年录取新生。
(四)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甘肃省2015年普通高考和中职生对口升学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升学考试。
(五)录取结果在我院单招网“录取查询”栏目上查询。
(六)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报到注册,否则视为放弃,取消录取资格。
(七)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不能转入其他学校,也不能转入其他专业。
(八)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关于做好2015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5 〕1号)执行。单独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新生待遇
单独招生计划纳入我院今年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录取数据由甘肃省招办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通过单独招生进入我院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困难学生资助、奖学金和毕业派遣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
九、监督机制
(一)单独招生工作由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我院招生工作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十、违规处理
(一)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二)我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单独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 程序 | 时间 | 工作内 容 |
| 网上报名 | 3月10日~4月10日 | 考生登录我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 |
| 资格审查 | 4月10日~12日 | 与甘肃省招办2015年高考报名考生信息库进行比对审核。在我院网站上公布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名单。 |
| 信息确认 | 4月12日~14日 | 考生登录我院网站进行信息确认 |
| 缴纳报名费 | 4月17日 | 考生到学院招生就业处现场缴费,100元/生。 |
| 领取准考证 | 4月17日 | 考生到我院招生就业处交报名材料、核对身份证件,领取准考证。 |
| 综合测试 | 4月18日 9:00~10:30普高生 9:00~11:30中职生 |
考生在我院参加综合测试。 |
| 成绩查询 | 4月28日 | 登陆学院单独招生网查询成绩。 |
| 省招办审核 | 4月30日 | 向甘肃省招办上报单独招生拟录取名单,经省招办审批备案后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录取结果。 |
十二、本方案由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路425号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730020
学院网址:http://www.gscat.cn
学院单招网网址:http:// 61.178.102.34:8082
联系电话:0931-4673806(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