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2015年自强计划招生简章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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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2015年自强计划招生简章

中国高校之窗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3号)》,清华大学将围绕“综合评价、多元择优、因材施招、促进公平”的人才选拔理念,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继续开展2015年自强计划招生工作。

一、领导机构

我校自强计划招生工作在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自强计划招生认定及录取工作按照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认定、录取名单,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收对象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及县以下高中,自强不息、德才兼备、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区、市)确定。考生本人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考生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含)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完成。

三、招生专业类与招生计划

2015年我校自强计划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各招生专业类对应的初试测试科目如下:

招生专业类 包含专业 测试科目
土建类 建筑学(含城乡规划) 数学与逻辑物理探究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土木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机电类 机械工程
测控技术与仪器
工业工程
能源与动力工程
车辆工程
信息类 电子信息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自动化
软件工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生物医学工程
数理类 数理基础科学
工程物理
化生类 环境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社科类(文) 法学 数学与逻辑阅读与表达
社会科学实验班
新闻学(新闻与传播)
人文类 人文科学实验班
英语

四、报名方式

请登录“阳光高考平台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并经签字确认后扫描或拍照上传。上传的申请表内容需与报名系统内填写的电子数据内容完全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1.报考类型及志愿填报要求

a.学生需在“报考类型”中选择“自强计划”。

b.每人最多允许填报3个专业类,每个专业类中的至多填报5个专业。

c.学生可不受文理分科限制进行专业类申请,但申请的所有专业类的测试科目需一致。

2.申请表填写要求

请按照以下要求网上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者视为无效申请。

a.申请表中的“成绩信息”需由中学审核盖章以证明成绩真实。

b.申请表中的“综合信息”需逐项填写,并上传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参与的科学研究、创新实践、文学创作情况;高中阶段参与的志愿服务、社团活动、学校或班团学生工作等情况。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的获奖记录”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获得的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情况;高中阶段获得的校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本人所具备的文艺、体育特长情况。“综合信息”详细填写说明请参考附件。

c.申请表中的“志愿信息”务必慎重填写,我校将依据学生填写的志愿信息认定专业类,并在高考后根据学生被认定的专业类进行专业录取。

d.申请表中的“专业申请理由”仅针对学生申请的第一专业类第一专业志愿填写。

e.申请表中的“个人陈述”需明确表述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成长经历及主要事迹,个人理想及申请我校的理由。

f.建议申请学生所在中学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和特殊事迹为其撰写推荐信,需按报名系统内要求完成填写并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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