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单独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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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单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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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新生待遇

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学费、住宿费、奖助学金、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

学校对品学兼优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一系列奖励和资助政策,采取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政策,建立了“奖、贷、勤、助”的助学体系。

七、工作流程和日程安排表

工作流程:

第一步已办高考报名者,即到学校招生办现场或在学校网上进行我校单招报名;

第二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和学校公示合格考生名单;

第三步考生到学校确认和考试;

第四步确定并公示拟录考生名单;

第五步考生录取确认和学校办理考生录取、通知书发放(邮寄),提前缴费,单招工作总结等。

日程安排表:

时间 内容 注意事项
2月20日~3月22日 考生报名 学校招生网http://www.jxtcms.net
3月23日~3月24日 考试院审核考生名单  
3月25日 公布审核通过考生名单 学校招生网http://www.jxtcms.net
3月26、27日 现场确认、领准考证 学校招生处,考生交验材料、熟悉考场
3月28日 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  
4月6日 成绩查询 学校招生网http://www.jxtcms.net
4月7日 公示拟录名单 学校招生网http://www.jxtcms.net
4月7、9日 提前缴费确认录取 学校招生处、财务处
4月16日 公布录取名单 学校招生网http://www.jxtcms.net
4月20日 寄发录取通知书 寄到高考报名时留的通信地址
4月30日前 单招工作情况总结上报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高教处和省教育考试院
8月底 新生集中入校 凭录取通知书(具体时间以通知书为准)

八、工作纪律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等学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着力规范办学行为,强化信息公开力度,完善监督措施,尤其要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务考场管理,试点工作全过程要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学校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试点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等。对在试点工作中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或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九、缴费方式

1、直接到学校计财处刷卡或交现金(邮政汇款概不受理)

2、通过银行汇款(仅限学杂费,个人生活费不得汇入)

收款单位: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抚州市分行营业部

帐 号:197703932050 汇款用途:2015年单招某专业某同学学费及电话号码

十、相关事宜

(一)考生被学校录取后,不能再参加当年高考,也不能再被其他高校录取。

(二)考生被学校录取后,与通过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待遇完全相同。

(三)考生未被录取,可再次参加普通高考,对考生无影响。

十一、联系部门及方式

部门: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处

地址:抚州市赣东大道1111号 邮编:344000 邮箱:18970410086@126.com

电话:0794-8230086(传真) 18970410086 QQ:800087277

网址:http://www.jxtcms.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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