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收费及奖学金、贷学金政策
第十九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按年度结算。
第二十条 湖州师范学院学生公寓实行后勤社会化管理,收费标准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标准为:4人间1200 元/生·学年;5人间1050 元/生·学年。
第二十一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学金和助学金制度。
一、新生奖学金政策
浙江省高考理科第一批排名列全省前26500名、文科前6600名,学校提供新生全额奖学金(20000元);浙江省高考理科第一批排名列全省前27000名、文科前6800名,学校提供新生优秀奖学金(15000元);浙江省高考理科第一批排名列全省前28000名、文科前6900名,学校提供新生半额奖学金(10000元);浙江省高考理科第一批排名列全省前28500名、文科前7000名,学校提供新生专项奖学金(5000元)。
浙江省高考理科第二批排名列全省前4200名、文科前1500名,学校提供新生全额奖学金(20000元);浙江省高考理科第二批排名列全省前5000名、文科前1700名,学校提供新生优秀奖学金(15000元);浙江省高考理科第二批排名列全省前8000名、文科前2000名,学校提供新生半额奖学金(10000元);浙江省高考理科第二批排名列全省前9500名、文科前2200名,学校提供新生专项奖学金(5000元)。
二、设立各类专项奖学金和助学金,建立了以“勤工助学”为主导,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奖、助学金,困难补助等为辅助措施的资助政策。
第六章 咨询
第二十二条 湖州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考生及家长的来电、来函、来访接待工作,并从2015年6月中旬起开设招生咨询热线。
学校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72-2599888,2321128(兼传真)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二环东路759号 邮编:313000
学校网址:http://www.hutc.zj.cn 招生:http://zsw.hutc.zj.cn
官方微信平台:hushixuezi(搜索“湖州师范学院校园助手”)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2015年招生计划及专业介绍等其他信息详见湖州师范学院招生网。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湖州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