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5年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工作的通知》(参动 [2015] 10号)精神,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部队已将我院定为在陕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的唯一试点院校,并于2015年开始招生,录取批次为专科提前批,专业为“检测技术及应用、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
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的考生须为2015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至当年8月31日),未婚,其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二、招生计划
在教育部核定的2015年高职(专科)层次招生计划内,面向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为空军招收定向培养直招士官100名,招生地区(陕西65名、甘肃35名)。招生计划列入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编制,“计划性质”为“直招士官生”。
三、招生办法
1、志愿填报: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并填写相应高校“直招士官生”专业。
2、体检和政审:由考生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按照规定,在7月10日前(若有变动,以军区、试点院校通知为准)按1:3比例组织进行体检和政审。
3、面试:招收部队于7月10日前会同兵役机关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面试。主要通过目测和交谈,依据《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招生面试表》进行评价。
4、录取:省招办依据体检、政审和面试合格名单,向我院投档,学院依据计划择优录取、发放通知书。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优秀学生干部、省级表彰的“道德模范”、“见义勇为”等先进个人优先录取。
四、联合培养
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的全部课程由我校负责,招收部队根据需要对接指导教学;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由部队负责,实习完成后由我院办理毕业手续。
五、入伍办理
培养对象完成我院前2.5学年的课程且修满规定学分,于第三学年的12月份参加身体复检和政治复审,身体健康、政治合格,由兵役机关办理直招士官入伍手续,在完成本学期考试后持兵役机关介绍信按照规定的时限自行到部队报到。
六、任命和待遇
培养对象毕业后,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权限下达士官命令,时间统一为当年7月1日,其军衔等级和工资档次,比照同期入学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确定。下达士官命令后执行现役士官的工资标准,享受现役士官的相关待遇。培养对象批准现役后首次授予军衔前,按义务兵新兵标准发放津贴。
七、备注
1、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教学、毕业、入伍办理等问题可通过电话或招生QQ咨询我院招生办。
2、考生填报志愿时可同时填报我院高职(专科)普通批次第一志愿,专科提前批未能录取的考生,可录取到我院相关专业。
联系电话:029-86852309、86862884、86855868
联系 QQ:800018262、8620537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