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警察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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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警察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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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录取原则

(一)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二)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当地本科二批录取线。专科录取分数线为高职高专批分数线。

(三)录取时,根据专业要求及德智体全面衡量,坚持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公安专业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5%。报考我院专升本公安专业的考生,录取时参照公安院校的身体标准,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5%。

(四)入学复查

根据教育部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新生入校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学费标准

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以及书本费等。按照河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学费标准,本科专业收费:文科类3400元/生/年;理科类3700元/生/年;专科专业收费:文科类3300元/生/年;理科类3600元/生/年;住宿费:住宿费按住宿条件不同,四人间1000元/生/年;六人间800元/生/年;八人间600元/生/年。

十、奖励资助政策

在校期间德智体综合表现优异的,经评定分别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贫困新生可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资助措施。

十一、毕业

学生在校期间学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合格,符合学位授予要求的本科毕业生,学院将颁发由河南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要求的本科毕业生,学院将颁发学位证书。

十二、就业优惠政策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和国家公务员局发布的人社部发【2015】26号文件,就公安院校毕业生考试入警工作专门做出规定,采取单独组织考试、不设开考比例等措施,切实提高公安院校毕业生入警比例,确保绝大多数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通过入警考试进入公安机关。

十三、联系电话、网址

招生办公室电话:(0371)86118065(传真)86118067

招生办电子信箱:xsc@hnp.edu.cn

网址:http://xsc.hnp.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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