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经贸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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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经贸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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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三条  录取原则: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普通类专业:达到省定普通类专科分数线,按照成绩从高到低兼顾考虑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艺术类专业:达到省定艺术类专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课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对口类专业:达到省定对口类专科各专业分数线,按各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五章   奖(助)学金设置

第十四条  学生待遇: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院综合奖(助)学金、院单项奖学金、院特困生奖学金。按照国家规定,贫困生报到注册后可以申请办理助学贷款。

第六章   学费与住宿费

第十五条  收费标准:我院严格执行河南省物价局审定的收费标准,普通文史类专业每年学费3300元, 普通理工类专业每年学费3600元,艺术类专业每年学费5600元,软件类专业每年学费8000元,中外合作办学每年学费12000元,书费每年400元(艺术类每年500元),多退少补,住宿费每年800元。

第七章    毕业文凭

第十六条  毕业文凭:学生毕业颁发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并由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就业报到证。

第八章 学校地址、咨询热线

第十七条  学院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

(龙子湖内环北路与博学路交叉口)

第十八条  咨询电话:

龙子湖校区0371-86661221  86661223   86661272

15138956385  15138956395

第十九条 学院网址:http://www.hnjmx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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