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2015级新生入学指南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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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2015级新生入学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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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须知

为了帮助你顺利入学,请注意仔细阅读本须知并注意以下事项。

一、报到时必须带齐下列材料

1、录取通知书、高考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页复印件。

2、党团关系:党组织关系由县处级以上组织部门转至“华北油田公司党委组织部”,团员带团员证接转组织关系。

3、报到时需准备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蓝底照片8张。

4、凡被我院录取的天津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毕业学校领取档案,报到时自己带档案来校。外省学生按当地省级招办规定执行,需要自带档案的,应自带由县(区)级以上招办或学校密封的个人档案。

5、凡被我院录取的河北省提前批次学生,请按照要求带齐相关材料(可到学院网站查询《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在冀招收资助生实施方案》有关要求)。

6、特别提醒:考生入学报到前需在8月1日至9月5日期间进行网上预报到。具体方法为,登录http://service.tjsyxy.com:82/yxxt/web/zzfw_index.do ,账号为考生号,初始密码为个人身份证后六位,初次登陆后需要更改密码,登陆成功后在顶部菜单选择“自助服务”,填写相关信息,特别是要注明是否已经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二、报到时间和接站:新生于2015年9月11日8:00-18:00到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报到。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者,请提前电话请假(022-29000650),经学院同意后,可推迟一周报到。未请假逾期一周未报到者,按教育部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尽量不要提前报到,如提前恕不能接站。

新生报到时我院在天津火车站(东站)出口处设有新生接待站(请从南3出口或南4出口出站),其它方式或站点来校请参见《来校乘车指导》。

三、关于新生户口问题

1、天津市的学生不迁户口;天津市农业户口学生如需办理非农业户口,到学院保卫处办理相关手续后回户籍所在地就地农转非。

2、外省学生户口自愿迁移,转迁户口者,户口迁移地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户口迁移证》上必须有居民身份证编号,学生姓名必须以户口姓名为准。落户学生必须不满23周岁,即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转迁户口截止日期为2015年10月15日。

提示: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津政办发〔2013〕40 号文件要求,凡在本市高职院校有集体户口或入学时户籍未由原籍迁入学校集体户口,毕业2年内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的毕业生,准予在津落户。凡在入学时户籍由原籍迁入学校集体户口,毕业2年后在津仍未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的毕业生,由学校集体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户口迁移证,迁回该毕业生原籍落户。具体详细内容请登录学院网站进行查询。

四、费用收取

1、学费、住宿费(执行津价费[2007]第194号文件):应用电子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等三个专业学费5500元/生年,其它专业学费5000元/生学年。住宿费均为700元/生学年。

2、其它:入学时需预交第一学期教材费700元。学院实行一卡通,报到时预交饭费200元。

请新生在9月5日之前,将入学报到缴纳费用钱款(学费+住宿费+教材费+预交饭费)打入随通知书所发的中国农业银行卡,学院财务集中进行学杂费扣缴,入学报到时提供天津市高等学校学生收费专用票证。此卡将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缴纳学杂费、发放奖助学金以及其他各项资金的发放。打款之前请新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在当地中国农业银行柜台进行密码更改(原始密码为六个一)。

河北省提前批次录取新生入学时,只需要缴纳除学费之外的其他费用,请将住宿费+教材费+预交饭费打入所发的农业银行卡即可。注意:请不要向学院发的银行卡内存入超过5000元钱,以免银行误扣。

确认已办理生源地贷款的新生,可暂不进行银行代扣学费、住宿费。注意:1)请不要向学院发的银行卡内存入超过5000元钱,以免银行误扣。2)生源地贷款只能用于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如银行贷款不足学费和住宿费的总额,学生到校应自己补缴不足费用和其他费用(教材费+预交饭费);如贷款金额超出学费和住宿费总额,银行只将学费和住宿费转入学院账户。贷款剩余的钱仍在学生自己的支付宝账户中,需要学生自己从支付宝中提现,操作方法需要自己查询支付宝官方说明。3)贷款学生需自己补缴的费用,到校报到时经学院资助中心核实后,请将请将学费、住宿费不足部分和其他费用(教材费+预交饭费)打入所发的农业银行卡,学院财务统一通过银行扣款。

五、学生保险:学院为学生代办保险,险种为天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及补充保险,报到时三年保险费一次性交清,预计400元左右,费用收取以天津市社保局文件规定为准(收取现金)。根据上级精神,不办保险者,不得参加军训和有关教育教学活动。

六、关于公寓床上用品:为防止“黑心棉”流入校园,根据国质检执联[2008]168号文和天津市教委【2012】12号文件规定,经天津市学生公寓(宿舍)床上用品定点生产购销认定准入办公室认定并由学院招标确定的行李生产厂家在学院设有销售点,本着自愿的原则自行购买,每套420元左右(需现金,含棉被、棉褥、床垫、被罩、床单、枕套、枕巾、毛巾被、蚊帐、枕芯等,其中被罩、床单、枕巾均为两套)。如学生自备床上用品,须提前填写《学生自购、自带床上用品情况备案表》,在报到时交学生管理部门,学校后期将配合天津市有关部门对新生自购、自带的床上用品进行检验,如发现“黑心棉”带入宿舍,后果由新生和新生家长负责。

七、其它需要告知事项

1.新生报到前,可能会接到当地本校学长的电话,有需要咨询和帮助的事情在确保自身和财物安全的前提下可向该学长求助。

2.新生入学住宿为公寓化管理,宿舍内有衣柜和电脑桌等家具,请不要携带大箱子,可以带提包、小皮箱。

3.新生入学后必须按教学计划参加军训,购买军训服装等费用约200元(现金)。

4.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可购生源地到天津的半价火车票1张。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仔细了解国家和学校资助政策,可自主填写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6. 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请注意以下需要向银行提供的信息:单位名称: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帐号:02-074601040000271;开户行:天津静海农行团泊新城分理处。

7.新生入学后将开设2周游泳选修课,有意选修同学可自备深色游泳衣(裤)。

八、咨询电话:022-29000650、022-29000588   公告网址:http://www.tjsyxy.com/main/zjc/

来校乘车指导

新生报到时我院在天津火车站(东站)出口处设有新生接待站,如期报到的考生及家长如:

①乘车至天津西站,可乘坐24路公共汽车至终点即天津站;也可乘坐地铁,海光寺站下车C出口出站,或乘坐161路或840路公共汽车至海光寺站下车,在海光寺南营门公交车站乘至石油学院的710路公交车,终点下车即可;

②乘车至天津天环客运站,可乘坐45路、50路、650路公共汽车新兴路站下车,在海光寺南营门公交车站乘至石油学院的710路公交车,终点下车即可;

③乘车至天津红桥客运站,可乘坐961路公共汽车至终点即天津站;也可乘坐628路、657路公共汽车,海光寺站下车,在海光寺南营门公交车站乘至石油学院的710路公交车,终点下车即可;

④乘车至天津通莎客运站,可乘坐观光2号或870路公共汽车至海光寺站下车,在海光寺南营门公交车站乘至石油学院的710路公交车,终点下车即可;

⑤乘车至天津南站的考生及家长请提前与我们联系,告知来校日期、车次、到站时间,以便安排接站。联系电话:022-29000650、022-29000588

如遇特殊原因未能如期报到或自行来校的考生及家长可参照上述路线来校。在天津火车站乘832路公交车于海光寺站下车,在海光寺南营门公交车站乘至石油学院的710路公交车,终点下车即可。也可以直接坐地铁到海光寺,乘坐710路公交车到学校。

如自驾车可在荣乌高速(G18)的“团泊镇、大港”出口下高速,出口后右行4公里至学院。

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我院高度重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做出了“绝不让一名学生因经济困难而失学”的郑重承诺。学生资助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以“帮助学生顺利入学,促进学生在校全面发展,最后实现顺利就业”为目标,构建了物质资助与精神资助并进的“双轨”资助模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鼓励经济困难学生自立自强、努力学习、奋发成才。

一、物质资助体系

我院制定了《学生资助管理办法》,形成了“奖、贷、助、补、减、缓”物质资助体系。

(一)“绿色入学”通道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能够顺利入学,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实行“绿色通道”入学制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持生源地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经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并经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后,可以缓交部分学费,先办理入学手续。学生进校后,学院根据核实的情况,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给予适当的资助。

(二)奖――各种奖励金

在奖励方面形成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天津市政府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等综合奖励体系。

1、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在校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而设立的,用于奖励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我院每年获奖学生为5人左右。

2、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在校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而设立的,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我院每年获奖学生为150余人。

3、天津市政府奖学金是天津市为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而设立的,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我院每年获奖学生为5人左右。

4、学院奖学金是由学院为了激励全日制在校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而设立的,奖励分特等、一等、二等、三等,特等每人每年1500元,一等每人每年800元,二等每人每年600元,三等每人每年400元,每学期获奖人数占全院学生人数的20%。

(三)贷――国家助学贷款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贷款借款人为学生及其家长(或法定监护人)。

办理程序:首先学生凭当地基层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一般是挂靠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局或教育委员会),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接受申请后与当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经办银行一起办理,贷款申请审批通过后,经办银行直接将贷款划拨到学生就读学院账户上,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2、学院国家助学贷款

学院国家助学贷款是指由农业银行以信用形式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发放的、在校学习期间100%有政府财政贴息、毕业后个人承担全部利息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本人负担。

在读学生当年在生源地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比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前期申请和后期还款都方便,且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名额很少,建议学生应积极争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四)助――国家助学金、学院红十字博爱助学金和勤工助学

1、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一、二、三等,一等每人每年资助3500元,二等每人每年资助2800元,三等每人每年资助2200元,受资助人数为在校学生人数的20%以上。

2、学院红十字博爱助学金

每年学院红十字用捐款建立学院“红十字博爱助学金”,专项用于资助我院特困学生。

3、勤工助学

学院在校内每年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固定勤工助学岗位近150个,按月发放勤工助学金。

(五)补――临时困难补助和社会有关单位、团体或个人设立的补助

1、对于学生临时发生的困难,经核查属实,短时无法解决,又影响学生正常学习的,学院可酌情给予临时困难补助。

2、社会有关单位、团体或个人设立的助学金是社会爱心人士在学院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的爱心补助。

(六)减――学费减免

家庭经济极度困难、无力缴纳学费并且积极进取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可申请减免部分或全部学费。

(七)缓――学费缓交

家庭经济暂时困难、无力缴纳学费的学生,可向学院申请缓交学费。

 二、精神资助体系

“精神资助”包括“讲、评、认、教、帮、访”六个部分。

“讲”指建立资助政策宣讲机制;“评”指学生的综合评价机制,树立典型,激励学生。学院每年组织一次“自强之星”评选及自强报告会,每年组织一次“创先争优”评选及先进事迹会,挖掘更多的自立自强典型,激励学生,培养积极向上的精神;“认”即贫困生认定,采用三级认定标准,对贫困生采用科学动态管理; “教”即日常教育引导工作,包括大学生感恩情怀的教育和贫困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帮”即为贫困生帮扶机制;“访”即为贫困生家访机制。每年暑期开展 “家校联手·爱心传递”贫困生家访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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