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艺术职业学院2015年高职自主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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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艺术职业学院2015年高职自主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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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试科目

(一)考试科目

1、文化素质考试

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考生须参加宁夏艺术职业学院组织的文化课考试。

2、职业技能考试

(1)音乐表演

①专业测试(占专业总分60%)。

声乐方向:演唱歌曲两首(曲目自选),朗诵诗歌(或散文)一首。

器乐演奏方向:演奏自选独奏曲、练习曲各一首。

②视唱练耳测试(占专业总分40%):模唱(音程、和弦、旋律、节奏),构唱(音程、三和弦),视谱即唱(旋律、节奏)。

(2)音乐表演(幼儿艺术方向)

①语言:朗诵(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均可),(占专业总分30%)。

②声乐:通俗、美声、民族均可,(占专业总分30%)。

③自选舞蹈或广播操一段(占专业总分40%)。

(3)舞蹈表演、舞蹈编导

①形体软度测试:(前旁后腿、肩、腰、胯、脚背),(占专业总分40%)。

②力量测试:(爆发力和弹跳力),(占专业总分5%)。

③形象:(长相五官),(占专业总分5%)。

④自选舞蹈或广播操一段(占专业总分40%)。

⑤舞蹈即兴表演:(占专业总分10%)。

(4)舞蹈表演(幼儿艺术方向)

①语言:朗诵(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均可),(占专业总分30%)。

②声乐:通俗、美声、民族均可,(占专业总分30%)。

③自选舞蹈或广播操一段(占专业总分40%)。

(5)影视表演

①语言:朗诵(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均可),(占专业总分40%)。

②声乐:通俗、美声、民族均可,(占专业总分10%)。

③形体:舞蹈、体操、武术、身段动作均可,(占专业总分10%)。

④表演:即兴小品,(占专业总分40%)。

(6)主持与播音

①语言:朗诵(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均可),(占专业总分50%)。

②声乐:通俗、美声、民族均可,(占专业总分10%)。

③发声:声音测试,(占专业总分20%)。

④才艺:包括舞蹈、体操、武术、身段动作均可,(占专业总分10%)。

⑤形体:身体条件测试(身高、臂长、上下身比例测量)(占专业总分10%)。

(7)艺术设计

①手绘(根据提供范作临摹)(上午3小时)。

②无美术基础的参加面试(考题由美术系提供)

(8)艺术设计(幼儿艺术方向)

①语言:朗诵(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均可),(占专业总分30%)。

②声乐:通俗、美声、民族均可,(占专业总分30%)。

③自选舞蹈或广播操一段(占专业总分40%)。

(9)服装表演

①语言:朗诵(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均可),(占专业总分20%)。

②形象:(长相五官),(占专业总分30%)。

③形体:身体条件测试(身高、臂长、上下身比例测量)(占专业总分30%)。

④才艺:包括舞蹈、体操、武术、身段动作均可,(占专业总分20%)。

(10)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

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录取办法

1.通过我院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合格线,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同等条件下,在中职阶段选修过音乐、舞蹈、美术等兴趣特长类课程的考生优先录取(考生须自行提供相关材料:1.近3年在县(含)级以上文艺演出中获三等奖以上;2.社会艺术考级(声乐、乐器、舞蹈、美术)取得五级(含)以上证书)。

4.学院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预录取名单经5个工作日公示后,上报宁夏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

5.拟录取名单经宁夏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示。

6.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须在7天内到宁夏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报到注册,过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取消录取资格。

(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考生参加我院自主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和高职对口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学生数据信息由宁夏教育考试院上报教育部备案,学籍信息由学校上报自治区教育厅按普通高考录取学生进行注册。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当年高考不影响其正常录取。)

七、监督

为切实加强对学院招生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学院专门成立自主招生工作委员会,由学院纪委、党办、教务、招办等部门组成,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参与录取复核、接受社会意见、负责查实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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