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复试
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我校是属于一区高校。我校要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时间在2017年4月上、中旬。复试的形式有笔试、面试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还需参加2门本科主干课程的笔试。
五、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六、录取
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取结果将向社会公布。
七、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一)收费标准: 学费为8000元/生•学年;住宿费为2000元/生•学年。
(二)奖助学金
1. 学业奖学金:20000元/生,按学年全额冲抵学费,100%发放。
2. 新生奖学金:一志愿录取为8000元/生;调剂志愿录取为6000元/生,入学一次性发放。
3. 助学金:1000元/生•月,100%发放。含:国家助学金及“助教”、“助研”、“助管”津贴等。
4. 研究经费:5000元/生,用于课题调研和学术交流。
5. 单项奖学金:1000元/生•学年(一次性发放),获奖比例一般为在校研究生数的20%。
6. 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学年(一次性发放),获奖比例一般为在校研究生数的3%。
7. 提供固定研究场所,每生配备台式电脑1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