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师范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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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师范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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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助体系

学校将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相关规定收取学费,同时提供以下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20000元/年/人;

2.学业奖学金:3000—8000元/年/人,覆盖面90%;

3.国家助学金:6000元/年/人,覆盖面100%;

4.其他助学金:每年通过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等形式提供助学金4000元/年/岗位。

5.学术科研及社会活动奖学金:每年根据研究成果(论文、专利等)数量和质量以及参加各类竞赛获奖等级进行奖励。

七、相关费用

考生参加全国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复试(含体检)均应缴纳相应考试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根据教育部规定,自2014年起,硕士研究生全部实行新的收费制度,具体收费标准按重庆市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

在我校公寓住宿者须缴纳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年/人。

八、毕业与就业

研究生毕业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毕业后,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严格按合同规定回委托单位。

九、咨询及申诉渠道

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3—65910997

重庆师范大学纪委办公室:023—65363403

十、本章程如与当年教育部规定不符,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附件:重庆师范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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